怀孕高薪女白领被解雇 公司指其有严重违纪行为

2010-05-31 00:00
一个简单的法理与情理常识是: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

    但女职工犯有严重过错的,可以除外。

    于是,对于怀孕女白领被解雇的劳资纠纷,一个现象是:在法理上当事双方的争议焦点几乎都绕不开女职工是否存在严重违纪之事实———尽管公众与媒体对于此类纠纷最初的情理关注点并不在此

    如今已为人母的李霞,十月怀胎时曾着手两件“大事”:头等紧要的是待产,其次是请朋友帮忙准备官司,代价是产后抑郁。

    目前还在哺乳期的李霞执意要与之对簿公堂的,是其服务7年多的老东家———神州数码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时年26岁的李霞入职思特奇公司。2010年,34岁的李霞已是该公司部门经理,月收入亦过万元。

    2009年6月25日,思特奇公司辞退李霞。此时距离李霞的劳动合同到期尚有3个多月。

    李霞坚称,自己突然被解雇,是因2009年5月31日其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她已怀孕的消息所致。“it公司员工偏年轻化,工作量超额,人工成本对于我这样的未育女经理来说,太高了。”李霞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关于李霞怀孕一事,思特奇公司的劳动仲裁反申请及起诉状里,只字未提。

    思特奇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李霞强调其被解雇时业已怀孕的事实,却忽视自己在职期间存在严重违规的行为。”

    思特奇公司辞退李霞的官方理由是:“签到时间与实际到岗不符,按严重违章处理。”

    此案已于2010年1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等待开庭。双方互为原、被告。

    一个简单的法理与情理常识是:任何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情形将其辞退。

    但女职工犯有严重过错的除外。

    于是,对于怀孕女白领被解雇引发的劳资纠纷,一个现象是:在法理上当事双方的争议焦点几乎都绕不开女职工是否存在严重违纪之事实———尽管公众与媒体对于此类纠纷最初的情理关注点并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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