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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策出台

2005/01/0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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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教育部召开了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电视电话会,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新政策,要求从今年开始各省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计划要与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挂钩,对连续2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职业教育要坚决推行“双证书”培训制度。凡是可颁发证书的领域,一定要使80%以上的毕业生拿到“双证”。 

  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硬性挂钩 

  据了解,200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280万比去年增加68万人,到9月初,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73%,实现就业人数204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56万人。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将达到338万人,比2004年增加58万人,增幅达20。71%。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目标是,确保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2004年同期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教育部要求各类高校要科学制订高等学校特别是高职高专发展规模,把各省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适度硬性挂钩,通过挂钩,推动地方和高校更加注重毕业生就业工作。 

  高职推行“双证书”培训 

  高等学校要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瞄准社会需求,盯紧市场变化,利用就业反馈,大力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坚决调整过多、过滥甚至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学科专业,对连续2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 

  以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为重点,突出实践教学,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特别是高等职业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保证学生有半年以上时间在企业和用人单位实习。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采取半年实习与就业岗位相挂钩的方式,促进毕业实习与就业更加紧密的结合。要大力实行“订单式”培养,坚决推行“双证书”培训制度。凡是可颁发证书的领域,一定要使80%以上的毕业生拿到“双证”,这是高职院校的一项硬指标和硬任务。 

  教学质量评估要以就业为核心 

  从今年开始实行以五年为周期的全国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并将就业工作作为核心指标之一。评价研究型大学、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应当有各自的指标体系,但学生就业率、职业适应能力、用人单位满意率、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满意率等,都应当进入高等教育评价体系。2005年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督查和评估制度。对就业状况要如实报告,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教育部在启动新一轮高校教学评估工作时,将对高校上报的不真实数据实行一票否决。 

  毕业生到艰苦行业可代偿贷款 

  解决毕业生就业的大渠道在基层。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体系,出台鼓励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到城市街道、社区就业的新政策。要清退乡镇不合格人员空岗接收高校毕业生。要充分利用各种资金包括各种奖学金,为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重点单位就业的学生代偿助学贷款。有关部门已初步决定,2005年开展从国家奖助学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以奖励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试点。200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同时推广“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村村有大学生”以及对未就业毕业生实施“职业见习计划”,政府提供见习津贴和见习岗位。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后续服务力度,引导支持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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