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定地方政策 事业单位人员可兼职

2004/11/03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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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浙江现代金报报道,浙江省已经提出政府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有序地从事兼职工作,并获取合理的回报。这在全国尚不多见。 

  浙江省人事厅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省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的政策,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泄露单位商业秘密、不冲击单位经济利益、不损害社会和公众权益的前提下,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特长从事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和提供劳务等兼职工作,获取兼职报酬。 

  据悉,目前浙江省有各类事业单位3万多个,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几十个领域,从业人员数以百万计,占去了全省人才总量相当一部分比例。但是,长期以来,人才资源仅仅被视作“单位人”,加上分配激励制度不健全,影响了事业单位人才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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