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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2017/10/17 17:29 来源:环保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7年 第50号

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

  以上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9月1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9月20日印发

指南如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Cemen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 HJ848-2017 2017-11-01实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水泥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等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

编辑:祝嫣然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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