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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有关水泥企业应申报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试点

2015/05/12 13:17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在当前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中,出现有的省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大逆转,在个别地方出现处理废弃物“邻避问题”而中止项目立项之时,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有其必要性。......

  上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六部委联合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及评估工作目的在于推动化解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促进水泥行业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水泥企业,实现水泥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进行了政策解读。

  在当前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中,出现有的省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大逆转,在个别地方出现处理废弃物“邻避问题”而中止项目立项之时,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有其必要性。

  在解读中,原则上肯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能力强等特点。还基本肯定了利用现有水泥窑设施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不但可以节省新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还可以缓解社会固体废物处理压力和新建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占地等问题。解读同时还指出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污染土等固体废物存在的问题,即技术工艺上还有待完善,缺乏针对性的排放标准、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和相关评价标准,社会上对协同处置技术的认识不统一,政策激励不到位。

  主管部门能正视社会上对协同处置技术的认识不统一的问题值得点赞。认识不统一如是出于对水泥窑处置有不放心的担忧则十分正常,也可以促进水泥行业不断提高处置水平,促进水泥行业的绿色发展。有一部分认识不统一或许是希望对水泥窑协同处置能提供更全面的数据给予证实,在社会对环保意识加强的今天,也是十分必要的。当然也不能不说,有一部分认识不统一有些过于“偏激”,在一定程度上确有点寒了水泥从业者的心。对试点项目五大主要任务之一是对试点项目连续稳定运行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水泥产品质量、能耗、成本等数据进行连续检测,客观评估试点项目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连续运行能力、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水泥产品质量和项目运行经济性等进行客观评价,相信这能有助于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看法有“偏激”专家的态度转变。

  政策激励不到位也是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中一大难题。谁处置谁都会反映,也有水泥企业出于不能或不愿“驳”当地“父母官”的面子,“忍气吞声”的也有之。水泥企业转型,尽社会责任是本份,不过总是赔本赚吆喝也不是个事。在试点的五项主要任务中有一项是完善政策机制,要求试点过程中逐步协调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与协同处置衔接机制、垃圾处理费用补贴与结算机制等政策支持。在试点组织实施中,强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组织作用,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制申报材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工信主管部门出面,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面对当地“父母官”的“尴尬”,也可以较为客观公正对水泥企业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中与涉事利益各方衔接机制以及垃圾处理费用补贴与结算机制提出政策建议。通过国家住建部会同工信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项目运行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作支撑,国家支持政策出台将不再是水泥企业单相思的事。

  《通知》列出了有资格申请成为试点企业的10个水泥企业12条生产线,由企业自愿申报试点项目。时间限定在2015年5月31日前由省工信主管部门将试点项目名单及项目实施方案报工信部。时间也已很紧了,这部分企业应积极争取成为试点企业,真正成为水泥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开路先锋。这里也不得不提一句,国务院办公厅4月28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要求,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可以公开的文件,原则上也要于印发当日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开。文件印发后,牵头起草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会签后于4月23日签发,工信部网站一直到5月11日公布(这一过程用了18天),不知其中印刷环节用了多少天。以至于事实上已压缩了有关省及企业贯彻实施时间。牵头起草部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的政策解读于5月11日在网上公开,确实做到了同步。

编辑:张晓烨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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