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要求,我...
据中国水泥网消息,近日辽宁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对阜新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未落实错峰生产相关要求企业的通报》。......
据中国水泥网消息,近日辽宁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对阜新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未落实错峰生产相关要求企业的通报》。
《通报》称,11月12日以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相关未严格遵守错峰生产要求的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限期停窑。相关企业按照约谈要求及时改正,但大连新虎水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凤凰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阜新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及时改正。按照相关规定:“对不执行行业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必要时进行约谈,不及时改正的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的要求,现对大连新虎水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凤凰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阜新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不执行错峰生产以及不及时改正的行为予以通报。
《通报》原文如下:
此前,吉林省水泥协会、黑龙江省水泥协会曾联合发布《吉林省水泥协会黑龙江省水泥协会文件》(吉黑水联字[2018]1号),向工信部、生态环境部汇报辽宁省14家水泥企业拒不执行错峰生产的情况,强烈谴责不执行政策的水泥企业,对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水泥企业提出了要求,并表示如果辽宁省继续放任企业不执行错峰生产,吉黑两省水泥企业将于5日内全部开窑。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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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要求,我...
停产200天的情况下,山西水泥实际可发挥产能仍在5820万吨左右远大于4400万吨的需求量。所以,就算山西错峰停窑200天,供给依然大于需求。
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发布了山西省水泥行业2024—2025年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征求意见情况,各片区 非采暖季(春夏秋季)错峰生产次数不少于四次,错峰生产时间不低于80天,如遇特殊情况适时再做相应调整。
全力做好行业错峰生产的同时,转变策略,优化生产结构,平衡好量价关系,稳定市场份额,抵制恶性竞争,维护行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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