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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认真落实水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

2013/07/01 09:57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现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很有必要。水泥企业应该依据《规定》对企业原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重新审视,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自今日(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

  《规定》明确,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对于水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点不少,库、罐、器、炉、井、管烟道等(有限空间的目录有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公布)。有些有限空间是水泥生产工艺改进后新增的,如氨水罐。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多,稍有疏忽,就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现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很有必要。水泥企业应该依据《规定》对企业原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重新审视,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从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看,有限空间内安全事故屡有发生。近年来见有关报道的就有(多起)水泥库内作业人员伤亡事故、氨水罐内维修作业伤亡事故、处理矿山竖井井蓬过程中炮烟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等。

  《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做出了规定。要求企业建立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有六个方面。(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规定》对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内容做出了规定:(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规定》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指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不得力等问题。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工作核心是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于隐患排查治理不能走过场,对安全责任不能落实在“墙上”。这次《规定》的出台,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有法可依。贯彻《规定》可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并且按大检查要求,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规定》明确,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水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必须“命”字在心、“严”字当头,认真按《规定》要求落实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

编辑:许玉婷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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