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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先宰后奏”式水泥项目几时休?

2013/03/29 13:13 来源:中国水泥网评论员 晓晓

水泥作为国家重点调控行业,2009年国家将水泥核准权从省级政府收走,项目核准权限上收,就是为避免各地重复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控制总量,保证行业有序发展,而目前来看,似乎并没有阻碍一些资本投资水泥的冲动,相反有些水泥厂的建设速度还更快了。......

  中国水泥网对水泥行业各种违规项目相关新闻转载一直颇为积极,一为希望通过媒体呼吁严格项目审批管理,保证行业有序发展;二为彰显国家项目审批制度的严肃性。

  近日,中国水泥网刊登了“河南鄢陵一水泥厂未批先建 国土局执法10多月无效”的消息,消息称,河南宏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审批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张桥乡村民居住区建水泥厂。3月26日水泥厂依然在热火朝天的施工。据附近村民介绍,该水泥厂项目已完成90%。

  新建工业项目需经环境评估、立项审批等程序,建设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建设。文章称在该水泥厂附近的张桥乡政府一位姓王的领导介绍说,该项目大部分手续已经办好或正在办理中。很明显,有“先上车后补票”的嫌疑,而当地政府似乎也为增加GDP,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事实上,据鄢陵县环保局、鄢陵县国土资源局、鄢陵县发改委、鄢陵县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表示,该水泥厂没有用地手续、没有环评手续、没有建设许可证、没有规划手续等。而38号对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对策措施里有明确规定,即:

  强化环境监管。推进开展区域产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内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才能受理和审批。未通过环境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依法依规供地用地。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或核准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供应土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地开工建设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要追究政纪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前,(水泥)产能过剩行业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论证和核准。

  实行问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强制企业投资低水平产能过剩行业。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纪把好土地关、环保关、信贷关、产业政策关和项目审批(核准)关。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的有关要求,对违反国家土地、环保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产业政策规定,工作严重失职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戒律条条,法规俱在,该水泥厂何以“霸王硬上弓”?

  水泥作为国家重点调控行业,2009年国家将水泥核准权从省级政府收走,项目核准权限上收,就是为避免各地重复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控制总量,保证行业有序发展,而目前来看,似乎并没有阻碍一些资本投资水泥的冲动,相反有些水泥厂的建设速度还更快了。

  据中国水泥网早前的报道,“先宰后奏”式的项目在云南、辽宁等均屡见不鲜,不仅加剧了产能过剩,也对当地水泥企业造成困扰。而2012年河南省实际水泥产量超过1.4亿吨,过剩产能有4000-5000万吨,去年河南水泥价格就因产能过剩和需求下滑持续走低。而违规项目的上马无疑给行业雪上加霜,为引发市场无序竞争火上浇油。

  而该文中所言“国土资源局执法十个多月未见任何成效”,不禁令人汗颜,这不仅是挑战国家的土地监管执法权威,更深层次的是破坏国家的宏观调控,使国家政策流于形式,成为一纸空文。

  那么,已经完成90%的在建项目将何去何从?是补办手续还是叫停拆除?希望那些所谓“对于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国家限制的项目,适当变通,争取项目开工建设”的手段可以停止了,对于问题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当排除干扰,依法严厉采取措施,认真处置。

编辑:张晓烨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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