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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打赢蓝天保卫战逼产能置换更严

2018/11/08 11:02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今年6月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今年8月工信部、发改委两部委办公厅下发《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通知》明确,对确有必要新建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需持有经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

  今年6月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今年8月工信部、发改委两部委办公厅下发《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通知》明确,对确有必要新建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需持有经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

  重点区域的省市陆续公布了本地区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对于新建水泥熟料、建设项目都相应提出了更为严苛的条件。大致有以下几类。

  减量比例更大。陕西省规定,关中地区严禁新增焦化、水泥、铸造、钢铁、电解铝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执行严于国家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严于”意味着更严的置换条件。文件虽没有点明将严到何种程度,但实际应该已非常清楚传递出实行更大减量比例的产能置换信号。在重点区域本应执行“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的办法,现则要退出超过1.5吨产能。按“约定俗成”的0.25为一基点,似应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75或2.0吨产能。

  产能置换要符合或满足更多的条件。浙江省在产能置换实施细则中除明确产能置换应符合省产业布局、资源分布、物流条件、环境容量、能耗控制等要求外,水泥熟料建设项目应同步实施协同处置。同步实施即要求同时应建成,协同处置是产能置换新项目的必要条件。实施细则鼓励水泥熟料转让产能向省里确定的重点建设区转移,即新项目建设选点应指向省重点建设区。此外,实施细则虽没有说不允许项目从省向置换进来产能,但实施细则要求,保留建设区及减量整治区或产能退出区内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域内产能。什么是“优先”,投资者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关闭新建、扩建大门。河南省规定,原则上禁止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项目和企业,对水泥等行业不再实施省内产能置换。传递出的信号是省内关闭了水泥产能置换大门,自然而然新建、扩建水泥项目(备案)的前提条件已不再存在,新建、扩建也就无从谈起。从文件理解,(面向)省外产能置换应该是允许的,即产能可置换给省外。对于省内现有生产线意味着只能是,或依托现有装置,在不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实施治污减排、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项目;或退出,干脆将产能置换出省。

  综上所述,在重点区域新上水泥项目不只是按国家规定,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就行了,还要执行各地出台产能置换更严的相关规定。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行动下,认为企业新上项目欲望强烈,也许不是这样的,至少重点区域不是这样的。


编辑:俞垚伊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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