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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推进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多位市领导签责任状!

2018/11/02 13:41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根据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消息,11月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目标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责任状显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7家全工艺水泥企业按照河北省示范引领企业标准治理改造。2020年12月底前,全市水泥企业减少到40家;压减水泥产能340万吨。......

  根据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消息,11月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目标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责任状显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7家全工艺水泥企业按照河北省示范引领企业标准治理改造2020年12月底前,全市水泥企业减少到40家;压减水泥产能340万吨。

环保局

  依据《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与市环保局签订目标责任状。

工作任务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战

  切实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建立“散乱污”企业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归零。

(二)着力调整能源结构,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战

  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8年10月底前,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4台(1313蒸吨);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7台(685蒸吨);完成38台1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2019年10月底前,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有色烟羽治理;35-65蒸吨/小时(含)燃煤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燃气锅炉全部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35蒸吨/小时以上的生物质锅炉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三)着力调整运输结构,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柴油货车管控。开展入户抽查,严格落实重点用车企业和物流企业的治污责任,督促其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保障体系,严禁使用不达标车辆。2019年1月起,在销售环节对新生产柴油货车开展环保信息公开随机监督核查,对销售的柴油货车(机)型系族全面开展抽检。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2018年10月底前,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备案制度,逐步完善准入、检查、监测和处罚等标准体系。2020年12月底前,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

  3.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2月底前,市区高速环线内所有加油站和全市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20年12月底前,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完成三次油气回收装置改造工作。

  4.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10套固定式遥感监测、1套移动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建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0套黑烟抓拍监控系统建设。2020年12月底前,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

(四)着力调整用地结构,打好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1.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不具备环评要求和环保不达标的有证露天矿山一律实施停产整治,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到2019年底仍不达标的由县级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2.加强工业散料堆场管理。2019年12月底前,对环境敏感区的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全覆盖。

  3.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依法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予以处罚并实施责任追究。

  4.强化降尘量考核。2018年8月起,每月对各县(市)区建成区进行降尘监测,实行考核排名。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五)着力推进污染减排,打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

  1.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10月底前,完成44家钢铁企业烧结(球团)、炼铁、炼钢主要工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河北省新修订的超低排放标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22家焦化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河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标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7家全工艺水泥企业按照河北省示范引领企业标准治理改造。

  2.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2019年10月底前,完成17家燃煤电厂(含自备电厂、煤和其他能源混烧电厂)深度治理和湿法脱硫烟气有色烟羽治理。

  3.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工业窑炉拉网式排查,分类建立管理清单。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实行秋冬季错峰生产。

  4.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18年12月底前,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对全市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逐企建立清单台账和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长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到2020年12月底,全市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

  5.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2018年12月底前,开展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工作,以县为单位分行业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清单和管理台账,基本完成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六)着力推进应急减排和联防联控,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2018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具备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的能力。2019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基本具备发布3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的能力。

  2.完善应急减排措施。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应急责任,提高各级别应急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减排比例;细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按照“一业一策”“一厂一策”实施清单化管理,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

  3.实施应急运输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低于国四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唐山港全面禁止柴油货车汽车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车辆进出厂(保障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七)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

  1.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工作,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滦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定期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估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水质状况信息。

  2.严格地热资源规划管理。对于违法排放地热井尾水造成污染的,严格依法处罚。

  3.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12月底前,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省达我市农村综合整治治理任务。

(八)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1.全面彻底整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8年12月底前,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整改过程和结果再梳理、再排查、再落实,坚持标准,查漏补缺,完善台账,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死灰复燃,确保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2.坚决查处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污企业逐企业、逐项目、逐工序全方位开展现场核查,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无证排污”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3.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持续推进《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落实,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规范化、程序化、多层次、跨部门的协作机制,不断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的合力。

(九)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体系

  1.完善生态环保责任考核体系。落实《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现有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和完善。按照《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考核奖惩办法》,对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方面进行考核,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地区实施限批,对断面水质超标的县(市)区扣缴生态补偿金,推行财政奖励或惩罚性扣减资金措施。

  2.完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建立健全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排污许可、排放标准、扬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加快推进《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出台,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措施。

  3.开展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开展重要生态空间环境普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行动。

发改委

  依据《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与市发改委签订目标责任状。

工作任务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战

  1.坚定不移去产能。2018年12月底前,压减炼钢产能500.25万吨、炼铁产能281万吨;全部出清钢铁“僵尸企业”;压减煤炭产能201万吨、退出煤矿2处。2020年12月底前,淘汰陡河电厂火电燃煤机组130万千瓦时;全部淘汰1000m3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和180m2以下烧结机,钢铁企业由40家整合至30家以内,钢铁产能控制在1亿吨左右。

  2.强力推进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丰南区国丰钢铁南区用于去产能的装备停产;用于纵横钢铁产能置换的装备待纵横钢铁投产后关停。2019年春节前唐钢本部搬迁手续全部办理完成,3月份全面启动搬迁;2019年3月1日前,新大唐热电开工建设;2020年7月1日前,关停唐山热电厂;2020年10月1日前,新大唐热电厂建成投产,冬季能够正常供暖。2020年6月底前,唐钢、唐银、天柱、华西、荣程等钢铁公司和河北银水球团、东盛烧结向沿海区域转移,新宝泰、建龙钢铁向市外转移,企业实现关停。

  3.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4.切实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二)着力调整能源结构,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战

  1.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8年12月底前,全市煤炭消费量较2017年削减190万吨。2020年12月底前,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0%。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

(三)着力调整运输结构,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

  1.优化道路货运结构。2018年12月底前,唐钢不锈钢、国义钢铁、经安钢铁公司等4家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完成技术改造,港陆钢铁、津西钢铁、荣信钢铁公司等6家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建成16家重点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2020年12月底前,全市钢铁企业铁矿石、焦炭等基本实现“公转铁”,并逐步取消钢材成品等大宗货物公路运输。

  2.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12月底前,加快完善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区的城际快充网络。

  3.实施燃煤电厂深度治理。2020年12月底前,实行燃煤电厂和燃煤机组排放绩效管理,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2018-2020年,按照省达要求压减退出燃煤机组,按需完成60万千瓦等纯凝机组供热改造,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比重达90%以上。

城管局

  依据《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与市城管局签订目标责任状。

工作任务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战

  强力推进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2019年春节过后西郊污水处理厂迁建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3月底前东郊、北郊污水处理厂迁建项目开工建设。

(二)着力调整用地结构,打好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1.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2018年12月底前,对城市公共区域、城区道路裸露土地硬化和绿化。

  2.严禁垃圾露天焚烧。2018年12月底前,市区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6%以上、县城(建成区)达到93%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2%以上、县城(建成区)达到96%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建成区)达到98%以上;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

  1.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每年对县城及以上供水单位进行两次水质检测,出厂水水质合格率达100%,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水质信息;加强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公共供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和压力标准,长期坚持。

  2.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开展县城及以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到2020年底前,扩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改造排水老旧管网147公里,提高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率,消除污水直排现象;提升改造1个、新建7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以焚烧发电为主、卫生填埋为辅。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体系

  开展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开展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

交通局

  依据《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与市交通局签订目标责任状。

工作任务

(一)着力调整运输结构,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柴油货车管控。2020年12月底前,建立在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I/M)。

  2.加强船舶港口和靠港飞机排放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启动民航机场停靠期间使用岸电。

(二)着力调整用地结构,打好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2018年12月底前,对国省干道路界内两侧裸露地面实施绿化,建设绿色长廊和防护林带。

住建局

  依据《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与市住建局签订目标责任状。

工作任务

(一)着力调整能源结构,打好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战

  1.积极推进清洁取暖。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散煤14.7万户,其中气代煤11.04万户、电代煤3.64万户、太阳能取暖试点245户;2019年5月底完成40万户气代煤电代煤改造,2019年年底完成44.7万户气代煤电代煤改造,2019年底全市平原农村地区分散燃煤取暖基本实现清零。

  2.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8年12月底,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完成总建筑面积12.15万平方米的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一期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示范项目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337万平方米。到2019年12月底,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87万平方米。到2020年12月底,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50%。

(二)着力调整用地结构,打好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实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复绿。2018年12月底前,对建筑工地未清运的渣土实施临时绿化,冬季苫盖。2020年12月底前,开展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综合整治,严禁垃圾露天焚烧。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

  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9年12月底,全市国家级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平原地区95%以上、山区丘陵地区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城乡一体化处理的农村比例达到65%以上。到2020年12月底,全市村庄及周边、城乡接合部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工信局

  依据《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与市工信局签订目标责任状。

工作任务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战

  1.坚定不移去产能。2018年11月底前,压减焦炭产能185万吨;2019年至2020年完成省达压减焦炭任务。2018年12月底前,压减平板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2019年12月底前,压减平板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压减水泥产能161.2万吨。2020年12月底前,全市水泥企业减少到40家;压减水泥产能340万吨;全部淘汰5.5米以下炭化室焦炉。长期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2.强力推进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2018年10月底前,关停市核心区无外贸订单、未签订搬迁协议的陶瓷企业。2018年12月底前,关停市核心区有外贸订单的陶瓷企业。2019年6月底前,关停市核心区已签订搬迁协议的陶瓷企业;市核心区所有陶瓷企业全部搬迁至产业聚集区内,实现正常生产。纵横钢铁焦化项目投产后一个月内关停榕丰焦化、通宝焦化、蓝海焦化和东方焦化2座4.3米焦炉。

  3.切实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二)着力调整运输结构,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12月底前,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应用比重;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车。

(三)着力调整用地结构,打好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加强工业散料堆场管理。2018年10月底前,全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铸造行业企业料堆场按照《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存储要求,实现规范管理。

(四)着力推进应急减排和联防联控,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

  实行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秋冬季期间,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

国土局

  依据《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与市国土局签订目标责任状。

工作任务

(一)着力调整用地结构,打好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2018年底前,对4处矿山迹地进行综合治理。2020年完成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以2015年河北省矿山环境调查成果为基础)综合治理率达50%以上。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

  严格地热资源规划管理。依据有关要求规范矿权管理、合理优化布局;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全过程管控,严肃查处地热资源违规开发项目,对于无证勘查开采取水的地热井依法查处,一律关闭。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体系

  开展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开展露天矿山污染整治、交通干道沿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和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公安局

  依据《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与市公安局签订目标责任状。

工作任务

(一)着力调整运输结构,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

  1.优化道路货运结构。2019年6月底前,优化市区物流通道线路,引导柴油货车绕城通行,严禁高排放货车驶入。

  2.强化柴油货车管控。2019年1月1日起,加强新注册登记管理,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纳入新车注册车辆档案管理。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长期推进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超限超载、扬尘飘洒和尾气超标排放行为。

  3.提前淘汰老旧机动车。2020年12月底前,制定老旧车年度淘汰方案,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辆。

  4.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对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全部予以取缔。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危害生态环境犯罪行为,下大力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及时宣传曝光,突出刑责治污,形成社会震慑。

水务局

  依据《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与市水务局签订目标责任状。

工作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

  1.深化地下水超采治理。编制全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唐山市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关停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充分配置利用地表水,用足用好地表水、减少弃水入海。充实《唐山市全域治水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通过河湖相连、库库相通,实现全域水系连通,充分利用并调配好外调水及区域内的地表水资源。加大再生水、矿井疏干水、海水淡化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力度,节约优质地下水。实施乐亭、滦南、丰南、玉田农业地表水置换地下水,推广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种植、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旱作雨养和非农作业替代农作物。

  2.全面落实“河(湖)长”制。2018年11月底前制定《唐山市重要河湖违法开发建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制定《唐山市河(湖)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试行)》。根据省指导意见,结合市县机构改革和我市实际,设立河湖长制办公室,相应调整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级河道“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并按照“一河一策”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体系

  开展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开展重要河流湖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

编辑:朱秋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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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发布《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旨在扩大内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是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显著增长,提高设备能效和智能化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家电、农机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强回收利用和供需对接。方案包括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和产品供需对接四大行动,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促进高质量发展。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

2023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治理提升,生态修复取得进步。通过高标准环保绩效创A、排污权交易改革、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等举措,推动绿色发展。同时,完善法规标准,深化督察执法,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未来将继续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可可价格飙涨超黄金,汉堡王9.9元套餐遇冷,抖音斥巨资拿下支付牌照

关键结论:可可期货价格创历史新高,涨幅超过黄金;中国近2.6亿租房人口面临“串串房”问题;旧家电回收估值低引发关注;汉堡王9.9元套餐未能显著提升中国市场表现;抖音收购金融牌照进军线下支付;多地调整楼市政策刺激房地产市场;中国在核能和环保领域取得进展,超低排放改造迎来机遇。

七部门联合发文:2027年工业设备投资增长25%以上,加速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中国计划到2027年使工业领域设备投资比2023年增长25%以上,聚焦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目标是提高制造业效率、技术水平和本质安全,促进产业升级。政策包括淘汰落后设备、推广高端和节能设备、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政府将提供财税、金融和标准支持,推动这一进程。

三明南方:实践降本增效,绿色转型显动力

下一步,三明南方将持续以“卓越降本”管理工具为抓手,依托新质生产力的强大动力,强化内部管理,深入挖掘替代燃料及危废利用的技术潜力。同时,积极探索光伏发电、储能及石油焦等新兴项目的研究与应用,力求在绿色智慧节能领域取得更大突破。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三明南方将不断提升新质生产力的效能,推动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郑建辉:2024年水泥行业面临的挑战和破解之道

郑建辉预计2024年水泥需求至少下滑3%。

贵州沿河西南水泥:抓实三精管理 推动高发展质量

未来,贵州沿河西南将继续积极践行“材料创造美好世界”的企业使命,努力推动企业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全球最大磷石膏分解制硫酸联产水泥装置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

该项目以每年消耗磷石膏140万吨、生产硫酸60万吨和水泥80万吨的庞大规模,自立项之日起便备受瞩目。

中国建材集团:走进绿色工厂,践行绿色发展新篇章

下一步,中国建材股份各级企业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中国建材“材料创造美好世界”企业使命,进一步复绿扩绿增绿,积极开展绿色工厂和生态厂区建设,建设花园工厂、美丽工厂,促进企业与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中国冶金科工]中冶南方热工荣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中冶集团旗下中冶南方热工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第八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绿色智能型工业炉产品市场占有率第一,且连续三年国内市场占有率超30%。中冶集团现有6家单项冠军企业,展示其在冶金工业领域的领先地位。

万年青:已成立新能源子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

万年青3月2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已成立新能源子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目前已建成公司部分子公司的光伏发电项目,后续还将继续大力推进相关产业发展。

中国水泥协会秘书长王郁涛到塔牌集团调研

何坤皇表示,当前水泥需求下行期供需矛盾凸显,塔牌集团认真审时度势,大力推进做精做强水泥主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迈进;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和生物科技产业,向多元化发展进军。

国务院发布《行动方案》推动以旧换新,助力消费升级,畅通经济循环

国务院发布《行动方案》推动以旧换新,旨在刺激消费升级,畅通经济循环。政策聚焦家电、汽车等领域,利用财政、金融等手段支持全链条各环节,鼓励消费者更新老旧产品,促进绿色、智能消费。这将激活潜在需求,助力产业升级,并形成投资与消费的良性互动。

贵州召开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碳排放核查工作会议

2024年3月19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王家齐主持召开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碳排放核查工作会议。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赋能工业绿色低碳高效转型

中国政府计划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到2027年使工业等领域设备投资增长25%以上,提升能效和环保水平,推动工业生产绿色低碳转型。设备更新对于降低能耗、消除安全隐患和提高治污效率至关重要,将通过激励和约束政策、创新支持和标准制定来促进产业升级,实现碳减排目标。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 扎实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专家解读之三

该文阐述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方案,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了绿色发展总体要求和18项指标,聚焦绿色建筑、交通、产业,强化能源、生态、文化支撑,并强调组织实施。目标是打造绿色高地和示范经验,促进京津冀地区绿色发展。

北京城市副中心推进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北京城市副中心将致力于建筑、交通、产业等领域的绿色发展,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打造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通过推行绿色建筑、建设绿色交通、发展绿色产业以及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副中心将全面融入绿色发展理念。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市长蒋鲲到塔牌集团调研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市长蒋鲲到塔牌集团调研

合肥南方:优化升级谋发展 绿色智造启新篇

合肥南方全力打造绿色智能制造全新现代化工厂,建成的水泥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示范线,为转型升级蓄势赋能,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新燕呢喃啄春“泥”

日月春晖渐,光华万物新。新春伊始,中国能建葛洲坝水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迅速行动,稳步推进市场走访调研、重点项目、生产线维护等各项工作,奋力实现...

陕西建材科技公司获评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陕西省国资委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23年度陕西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陕西建材科技...

东方希望渑池铝业再获环保荣誉

3月5日,东方希望渑池铝业被渑池县委、县政府授予“2023年度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渑池铝业始终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保理念,高标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控各项环保指标,打造清洁文明的生产现场。公司先后完成了锅炉、焙烧、石灰超低排放、物料大棚改造等30余项环保技改项目,获得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奖励。同时,公司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源头和过程管控,实现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粉尘等常规污染物的超低排放,彻底消除了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为渑池县打好......

超低排放刻不容缓!脱硝技术如何突破难点?

中国水泥网获悉,以“LCR脱硝技术”闻名水泥行业的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实际上在“SCR脱硝技术”领域也是成果累累。

如何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这里有明确要求

今天(3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发布我国首个《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0%,绿色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坚实基础。

山东金石集团年产11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开工

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4亿元,实现纳税300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200余个。

葛洲坝水泥召开生产经营例会暨2024年春节节后收心会

桂桐生就贯彻落实两级集团及公司“两会”精神、系统谋划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通过支部会、部门会、专题会等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将两级集团及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融入到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中,切实抓好学习贯彻;二是要完善重点工作落实机制,强化绩效考核、跟踪督办和监督问责,切实抓好责任压实;三是要全面贯彻“四个抓落实”重要要求,强化效率意识,切实抓好高效落实。

华润水泥(南宁)二线SCR脱硝技改项目顺利完成验收

目前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二线水泥窑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已稳定达到100毫克/立方米以下,实现预期生态环境目标,为下一步全面推动水泥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积累了经验。

新天山水泥召开2024年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工作会议

2月22日,新天山水泥2024年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工作会议在上海浦东召开。

[视频]淘汰产能进行中!山东泰安2023淘汰2000t/d熟料生产线1条、Φ3.2m磨机2台

2023年以来,山东泰安淘汰水泥行业2000t/d熟料生产线1条、Φ3.2m磨机2台,完成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山东泰安2023淘汰2000t/d熟料生产线1条、Φ3.2m磨机2台

2023年以来,完成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淘汰水泥行业2000t/d熟料生产线1条、Φ3.2m磨机2台。

2024年安徽将启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2024年安徽省将启动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江苏无锡:近年来压减水泥产能900万吨

今年,无锡将强化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扩大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对868家铸造、水泥等涉工业炉窑企业开展新一轮提标整治。

邓炜:水泥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超低排放技术方案

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邓炜认为,水泥行业主要污染物包括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其中,粉尘、二氧化硫的治理已经非常成熟,治理难度不大;相比之下,氮氧化物治理是水泥行业实现超低排放的关键。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提速,设备企业的盛宴

国家一方面要求水泥行业强制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另一方面也给予真金白银的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水泥行业最新超低排放政策公布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底前,水泥熟料产能改造完成50%以上,到2028年底前全国力争80%的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控制指标包括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浓度,无组织排放要求采取有效控制设施,清洁运输要求使用铁路、水路等方式运输。

“去产能”之弦紧绷 水泥行业亟待破局

2024年,水泥行业供需能否改善?价格能否有所提振?企业又将如何破局?

推广应用困难重重 “CCUS”可能没有想象中美好!

近年来,为实现“双碳目标”,水泥业内不断推进在“CCUS”技术发展道路上的探索,但若想通过“CCUS”大幅降低水泥企业碳排放量,依旧是困难重重。

高登榜:大刀阔斧去产能、旗帜鲜明稳预期

错峰生产已经推行六七年,但各个企业的产能仍在扩张,新建生产线不断上马,所以造成今天的现状是全行业共同的责任。

中国水泥协会在京召开中国经济形势报告暨八届六次理事会和会长会议

中国水泥协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经济形势报告暨八届六次理事会和2024年会长会议。

铜川市水泥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全市7家水泥企业9条生产线,仅有2家2条生产线开展绩效升级创建工作,其余5家7条生产线尚未实质性开展A级、B级创建工作。

江苏省发布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8mg/m3。

磴槽集团宏昌水泥超低排放项目接受央视记者采访

1月10日,央视记者就清华大学李俊华教授团队在登封宏昌实施的超低排放项目五年来运转情况进行采访。

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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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74
2024-04-1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15

青海省

¥ 416.22
2024-04-15

甘肃省

¥ 372.95
2024-04-15

陕西省

¥ 322.73
2024-04-15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15

云南省

¥ 331.85
2024-04-15

贵州省

¥ 323.46
2024-04-15

四川省

¥ 350.24
2024-04-15

重庆

¥ 327.49
2024-04-15

海南省

¥ 402.19
2024-04-1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6.64
2024-04-15

广东省

¥ 325.85
2024-04-15

湖南省

¥ 296.87
2024-04-15

湖北省

¥ 311.39
2024-04-15

河南省

¥ 327.33
2024-04-15

山东省

¥ 301.62
2024-04-15

江西省

¥ 317.07
2024-04-15

福建省

¥ 307.55
2024-04-15

安徽省

¥ 311.22
2024-04-15

浙江省

¥ 330.18
2024-04-15

江苏省

¥ 307.72
2024-04-15

上海

¥ 332.73
2024-04-15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15

吉林省

¥ 331.13
2024-04-15

辽宁省

¥ 302.53
2024-04-15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15

山西省

¥ 317.79
2024-04-15

河北省

¥ 349.26
2024-04-15

天津

¥ 338.21
2024-04-15

北京

¥ 349.43
2024-04-16 14: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