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独家]从水泥厂装载水泥源头杜绝超载

2018/10/10 13:15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办发〔2018〕91号)。行动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而制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办发〔2018〕91号)。行动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而制定。

  《行动计划》在铁路运能提升行动中提出要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20年,全国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辽宁、内蒙古8省(区、市),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4省(市),汾渭平原包括山西、河南、陕西3省〕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具有完整水泥生产线水泥企业其年货运量达数百万吨,当在行动计划所划定大型工矿企业之内,其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要达到80%以上。而在重点区域内具有铁路专用线水泥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要达到80%以上。

  在计划经济时期,水泥运输绝大部分走铁路,铁路专用线建设是建厂基本条件。转入市场经济后,公路运输发展迅速,新建生产线选择实现点对点运输方式渐多,铁路运输逐渐淡出,以至渐渐多以公路运输为主流方式。对于水泥这样的短腿产品,合理运输半径说长不长,说短也算不上太短。对于在建设中没有配套铁路专用线的企业,尤其是处在重点区域的企业应将本企业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或“公转水”),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事项提上议事日程,对有条件实施“公转铁”水泥企业宜早作打算。对已配套有专用线的水泥企业应积极提高铁路运输量比例。

  《行动计划》在公路货运治理行动中提出要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在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行动中,水泥厂是唯一作为重点源头被国办文件点名的工业企业。行动要求,重点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这就明确要求,水泥在出厂装载时就要受到监管,不准超载水泥车辆出厂,上路行驶。《行动计划》要求监管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检测,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落实“一超四罚”。继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四罚”之一是要罚装货企业或场所,也就是说监管部门在公路上查到水泥超载车辆,装水泥的企业同样要受到处罚。不仅如此,企业还有可能列入“黑名单”,将被实施联合惩戒。

  去年,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依法履行源头治超职责,长期为“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超标准装载,在正门有视频监控的地磅外,有意另开侧门和设置无视频监控的地磅并供超载车辆使用,以逃避政府监管部门的远程视频监管。致使肇事车辆长期严重超载存在安全隐患上路行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春运第二天,事故现场视频在网络上全国传播,属于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清远广英水泥被原国家安监总局纳入2017年第三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其人员名单。纳入理由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

  水泥业内应从清远广英水泥超标准装载致使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中汲取教训,从水泥装载源头环节杜绝超载。


编辑:俞垚伊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2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26

青海省

¥ 416.22
2024-04-26

甘肃省

¥ 372.95
2024-04-26

陕西省

¥ 306.73
2024-04-2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26

云南省

¥ 323.02
2024-04-26

贵州省

¥ 312.57
2024-04-26

四川省

¥ 352.34
2024-04-26

重庆

¥ 328.95
2024-04-26

海南省

¥ 432.19
2024-04-2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26

广东省

¥ 326.04
2024-04-26

湖南省

¥ 315.99
2024-04-26

湖北省

¥ 319.35
2024-04-26

河南省

¥ 282.33
2024-04-26

山东省

¥ 321.62
2024-04-26

江西省

¥ 317.07
2024-04-26

福建省

¥ 303.10
2024-04-26

安徽省

¥ 313.25
2024-04-26

浙江省

¥ 342.2
2024-04-26

江苏省

¥ 309.21
2024-04-26

上海

¥ 332.73
2024-04-26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26

吉林省

¥ 336.82
2024-04-26

辽宁省

¥ 310.53
2024-04-26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26

山西省

¥ 315.06
2024-04-26

河北省

¥ 342.12
2024-04-26

天津

¥ 338.21
2024-04-26

北京

¥ 349.43
2024-04-27 03: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