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南环路排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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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省泉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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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5-11 00:00:00 | 项目编号 | 永建招字[2024]026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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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关于永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南环路排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永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南环路排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永建招字[2024]026号),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
原文: | 修改为: |
8、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 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 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 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 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8、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 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 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 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11日
常丰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丰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23】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发布时间:
2024-05-31
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电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电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21】74号、泉发改审【2022】15
发布时间:
2024-05-24
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场淋溶水调节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场淋溶水调节池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21】74号、泉发改审【2
发布时间:
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