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场淋溶水调节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发布时间 2024-05-2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04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张龙宾 13599536301
王强 0595-27196988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场淋溶水调节池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发改审【2021】74号、泉发改审【2022】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169.399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场淋溶水调节池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169.3999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169.3999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9399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3日08时00分2024年05月28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建设项目符合泉发改规(2023)3号文件第一项要求,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建设项目,但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出现下列情形的:(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在15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30000元,若逾期缴纳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三向招标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16号,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599536301,传真:/

联 系 人:张龙宾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湖滨路379号,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fjjp27196988@163.com

电  话:0595-27196988,传真:0595-27196988

联 系 人:王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22135505(FA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春县建设大厦四楼(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联系电话: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最新招标
招标单位: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8 条查看
常丰路道路建设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 福建省 | 泉州市 市政
项目编号: 永建招字【2024】032号
招标单位: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关于常丰路道路建设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永建招字【2024】032号一、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1的条款中的第(3)点修改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在15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足
发布时间: 2024-06-07
常丰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福建省 | 泉州市 | 永春县 市政 预算 774.7141万元 投标截止 2024-06-14
招标单位: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丰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23】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发布时间: 2024-05-31
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电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福建省 | 泉州市 | 永春县 市政房建 预算 33.362万元 投标截止 2024-06-06
招标单位: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电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21】74号、泉发改审【2022】15
发布时间: 202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