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 (EPC)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6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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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辉尧 0516-89618312
史祥 15162131276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 (EPC)(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沛县行政审批局 沛行审发【2022】67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徐州市申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 (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境内。

2.1.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实施大屯街道南京路、幸福路及周边小区、单位庭院雨污分流改造。

2.1.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个标段。

2.1.4合同估算价:约为8075万元。

2.1.5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设计论证、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施工工期:18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列工程指南》、《徐州市达标区雨污分流工程技术导则》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1)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雨水、污水、及道路拆除恢复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资质;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

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管网工程)业绩】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①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载明的合同额为准。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投标人业绩为牵头人业绩。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证书)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壹级及以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管网工程或水利工程)业绩】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载明的合同额为准)

5)技术负责人要求:      /     

6)其他人员要求:      /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8)施工设备要求:      /     

9)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应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299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4.8如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112日至2024119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 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41月19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 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112日至2024119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226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 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申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沛公路1号                          址:徐州市泉山区永嘉太阳城物业楼4楼

  人:姚辉尧                          人:史祥

话:0516-89618312              话:15162131276

真: /                         真:/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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