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S103线K1+300-K17+949(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计16.649km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发布时间 2023-11-2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2-1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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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0951-6153780
黄红霞,张欣,毛利 15209510911
正文内容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S103线K1+300-K17+949(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计16.649km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S103线K1+300-K17+949(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计16.649km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7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纳入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函〔2023)24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 S103 线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宁交函【2023】320 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S103线K1+300-K17+949(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计16.649km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银川市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银川南绕城高速桥附近,终点位于S103线与永黄路平交口,全长16.649k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本次设计铣刨重铺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AC-20C粗粒式改性厂拌热再生下面层,在中央分带增设波形梁护栏,并同步完善其他交安设施。

2.4招标范围:设计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 A组一标段202441日至2024729日,120日历天;

A组二标段202441日至2024729日,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个组别二个标段。

A组一标段S103线K1+300-K9+930段,全长8.000km。

A组二标段S103线K9+300-K17+949段,全长8.649km。

2.7评标办法:A组一标段A组二标段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A组一标段、A组二标段: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从业范围应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或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证书,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A组一标段、A组二标段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备注: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 3.5.2 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企业

业绩

A组一标段、A组二标段: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不少于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含有路面养护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内容)。

企业

信誉

A组一标段、A组二标段: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 ”( http : //www.creditchina.gov.cn )、“ 信用宁夏” 网站( http ://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20年11月22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9.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A组一标段、A组二标段: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含有路面养护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内容)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含有路面养护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内容)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 2个)。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标段。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1)以推荐中标的标段报价相加总额最低为原则;

2)报价总额相等时,以信用等级最高为原则;

3)信用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3 条修改为: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

修正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112918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修正第4.1款内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新)系统(http://222.75.3.175:9004/)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875711,4009980000,0951-6891120。

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组进行报名,组内所有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组报名成功。组内投标人须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递交该组所有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组内所有标段第一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外(标段号等内容除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必须一致。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组内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的情况,则投标人对本组的投标无效。

4.4招标人将对通过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电子开评标系统分配标段的规则,随机确定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且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分配到组内某一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5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且将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但其中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标段数量,若超过,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二名进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评标环节,未选取的关联投标人视为弃标。因此,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量,根据排名先后顺序进行补充,如再次出现以上关联情况,以此类推,直至补充到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为止。

4.6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7 投标人采用电汇或其他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组内任意一个标段未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本组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13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按标段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5上级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电话:0951-6076734。

纪检监督部门: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纪检监察审计科;联系电话0951-615331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址: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邮政编码:751300

邮政编码:750000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黄红霞、张欣、毛利

电话:0951-6153780

电话:0951-6150811、152095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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