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S103线K1+300-K17+949(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计16.649km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监理、业主试验室、交工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 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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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11-2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2-1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民航/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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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S103线K1+300-K17+949(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计16.649km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监理、业主试验室、交工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S103线K1+300-K17+949(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计16.649km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监理、业主试验室、交工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7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纳入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函〔2023)24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S103线银川南绕城高速至永宁县旺泉村段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32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招标代理为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业主试验室、交工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银川南绕城高速桥附近,终点位于S103线与永黄路平交口,全长16.649k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本次设计铣刨重铺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AC-20C粗粒式改性厂拌热再生下面层,在中央分带增设波形梁护栏,并同步完善其他交安设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监理、业主试验室及交工检测服务。共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对应施工工程 | 工作内容 |
一标段 | 施工监理(含试验检测) | 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S103线K1+300-K17+949(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计16.649km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提供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
二标段 | 业主试验室检测 | 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S103线K1+300-K17+949(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计16.649km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提供业主试验室检测服务。 |
三标段 | 交工检测 | 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S103线K1+300-K17+949(银川南绕城高速-永宁县旺泉村)段计16.649km路面提升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提供交工检测服务。 |
2.3工程服务周期:
一标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7日历天以内;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
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检测服务期:7日历天以内;施工阶段检测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三标段:项目完工后30日内。
2.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双信封)
2.5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一标段施工监理: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级别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二标段业主试验室、三标段交工检测服务: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
企业 业绩 | 一标段施工监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二标段业主试验室、三标段交工检测服务: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检测或第三方试验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或业主试验室检测业绩。 |
主要 人员 | 一标段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不予认可)或人社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职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二标段业主试验室、三标段交工检测服务:检测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第三方试验检测负责人或交(竣)工验收检测负责人或业主试验室主任;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财务 | / |
企业 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信用宁夏” 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试验检测负责人2020年11月22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认定条件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合同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1)以推荐中标的标段报价相加总额最低为原则;(2)报价总额相等时,以信用等级最高为原则;(3)信用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4.2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5.4本项目监督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电话:0951-6076734。
本项目纪检监督部门: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纪检监察审计科;联系电话:0951-615331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三期2号公建楼 |
邮政编码:751300 | 邮政编码:750000 |
联系人:米先生 | 联系人:方雪 |
电话:0951-8597161 | 电话:0951-4073762 |
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