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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 供给再收紧!

2020/12/30 16:28 来源:水泥大数据研究院魏瑜

2020年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生态环境部两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对水泥行业未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为进一步巩固水泥行业去产能成果,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1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生态环境部两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要适应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要求,科学谋划、分类指导、差异管控、落实责任,加强绩效分级和区域联动,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有效压减过剩产能,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与取暖污染排放叠加,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促进水泥行业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仍然艰巨,是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的根本原因。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诞生,与环保脱不开关系。通过长期调研,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白岩松发现由于产能严重过剩,竞争激烈,北方采暖地区的水泥企业存在冬季水泥生产高峰与供暖高峰叠加的现象,不合理的生产时间安排造成了能源浪费、加大了环境压力。2014年两会期间,白岩松提出了一个“关于促进构建北方四省一区(黑、吉、辽、蒙、冀)水泥和采暖错峰生产协调机制的构想”的提案,实现北方四省一区水泥企业在冬季采暖开始时停窑,在春季采暖结束时开窑生产,类似“伏季休渔”的制度安排,既压缩了产能,也减轻了对环境的压力,可谓一举两得。

这一提案揭开了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序幕,也改变了中国水泥行业的竞争格局。2014-2015年,北方部分地区率先开展了错峰生产试点,2016年错峰生产作为“压减水泥过剩产能”的手段之一写进了国务院34号文,2016年10月工信部、环保部两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决定在2015年北方地区全面试行错峰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16~2020年期间水泥错峰生产,自此北方地区进入常态化错峰生产阶段。随着错峰实践的发展,错峰范围由北向南扩展,错峰时间从采暖季向夏季酷暑伏天、雨季等延伸,差异化错峰,分级管控措施等调整措施也不断推出。

表1: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政策变迁

资料来源:水泥大数据(https://data.ccement.com/)

通知中提出,要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其中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每年自11月1日至次年3月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每年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每年自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其他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在春节、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错峰生产。各地区可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空气质量情况进一步明确具体错峰生产时间。目前全国多数省份水泥企业均已开展错峰生产,但南方地区无论是在错峰范围还是时间上来说力度都比北方地区轻很多,从调度上来看,南方地区也未形成整体,有些省属于单兵作战,不乏单个市自行组织错峰生产的现象。若真要推动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南方或是下一个阶段的重点!

强调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生产线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生产线,应当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时间;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笔者曾在《差异化错峰生产落地,水泥价格战还会再来吗?》一文中分析过差异化错峰政策是否会放松水泥供给。目前来看,对市场的冲击有限,而分级管控措施的出台更对冲了差异化错峰的冲击,未来即便是达标企业,可以自愿选择参与错峰生产。两部委发布的通知中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错峰生产的也应当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或“错峰置换”,这与分级管控或差异化错峰是否会产生矛盾呢?这需要通过今年的错峰实践去验证了。总体来说,通知提出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水泥供给将会进一步的收紧!

(详情请咨询水泥大数据研究院研究员魏瑜 联系方式:17328853972、0571-85871670)

编辑:魏瑜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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