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12/25 10:15 来源:住建部

为深入推进我部“放管服”改革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我部“放管服”改革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属地管理制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行属地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推行第三方评价。由具有评价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评价,出具技术评价报告,确定绿色建筑性能等级。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绿色建筑评价机构能力条件指引》(附件1),制定公布本地区评价机构能力条件,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请单位参考。

  三、规范评价标识管理方式。各地要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结合实际确定评价方式。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评价机构对绿色建筑性能等级进行评价,不得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请单位收取或转嫁任何费用;由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请单位自主选择评价机构进行绿色建筑评价的,须遵守市场规则,通过合同约定具体评价内容、要求及费用等事项。

  四、严格评价标识公示管理。绿色建筑评价结果应在项目所在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共信息平台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相应等级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的样式、规格及编号规则应符合我部统一规定(详见附件2、附件3)。

  五、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针对评价机构和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和共享使用,完善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评价机构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情况作为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招标投标管理等活动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

  六、强化评价标识质量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质量管理,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质量和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构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绿色建筑评价质量监管体系。

  七、加强评价信息统计。评价机构要及时将完成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信息报告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信息进行汇总,按季度将汇总数据报我部。各地上报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数量和面积信息,将纳入国家绿色建筑相关数据统计范围。

  八、健全完善统一的评价标识管理制度。我部将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研究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国范围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将有关信息纳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相关主体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质量监督,不定期对各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抽查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评价及实施情况。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文件和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联系。

  附件:1.绿色建筑评价机构能力条件指引

  2.绿色建筑标识证书样式及规格

  3.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编号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徐洁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楼市新政提振,房企营收反弹,龙头杠杆创新低,行业分化加剧

房地产行业经历低谷后,政策刺激下出现回暖迹象。房企营收开始企稳反弹,但利润仍承压,部分企业实现增长。龙头房企通过多元化业务增强抗风险能力,负债水平降至近9年新低,财务结构优化。去库存措施加速,存货周转速度提升。随着市场信心恢复和政策支持,优质房企有望率先复苏。

楼市新政提振,房企营收反弹,龙头杠杆率创9年新低:证券时报复盘报告

房地产市场在政策刺激下呈现回暖迹象,房企营收触底反弹,龙头房企杠杆率降至近9年新低,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尽管行业整体仍面临压力,但部分优质房企展现出稳健财务指标,随着去库存和市场信心提升,有望加速基本面修复。

重磅!关系保交房、个人房贷,最新政策要点汇总→

中国央行推出多项房地产政策:设立3000亿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降低首付比例至15%起,取消房贷利率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住建部强调保障购房人权益,自然资源部支持地方收回闲置住宅用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银行公平对待不同所有制房企。这些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交房和购房者利益。

2024-05-21 房地产 住建部

房地产板块飙涨,两大利好传闻提振市场,地方政府或购存量住房?

房地产市场传出两大利好:地方政府可能购买存量住房,央行可能在6月降息。地产股因此暴涨,招商蛇口等多只股票大幅上涨。虽然消息未被官方证实,但若实施,将有助于缓解房地产市场压力并促进复苏。此外,房企净资产收益率触底趋稳,央国企表现显现韧性。

海花岛小区现严重质量问题:钢筋锈蚀,业主疑承建方用海砂,官方再介入检测

海南海花岛木棉园小区竣工不到4年,出现地库立柱开裂、水泥脱落和钢筋锈蚀等严重质量问题。初步检测显示混凝土抗压强度和氯离子含量超标,业主怀疑使用违规海砂。官方已介入,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但部分业主对检测范围和机构表示不满,要求全面安全性鉴定。此前,当地政府表示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措施。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2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20

青海省

¥ 411.41
2024-05-20

甘肃省

¥ 382.91
2024-05-20

陕西省

¥ 327.04
2024-05-2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20

云南省

¥ 308.20
2024-05-20

贵州省

¥ 312.57
2024-05-20

四川省

¥ 344.38
2024-05-20

重庆

¥ 331.21
2024-05-20

海南省

¥ 432.19
2024-05-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20

广东省

¥ 312.72
2024-05-20

湖南省

¥ 316.14
2024-05-20

湖北省

¥ 307.95
2024-05-20

河南省

¥ 324.60
2024-05-20

山东省

¥ 319.18
2024-05-20

江西省

¥ 313.39
2024-05-20

福建省

¥ 303.10
2024-05-20

安徽省

¥ 314.72
2024-05-20

浙江省

¥ 328.4
2024-05-20

江苏省

¥ 298.89
2024-05-20

上海

¥ 317.73
2024-05-20

黑龙江省

¥ 440.62
2024-05-20

吉林省

¥ 382.09
2024-05-20

辽宁省

¥ 367.01
2024-05-20

内蒙古自治区

¥ 353.34
2024-05-20

山西省

¥ 317.83
2024-05-20

河北省

¥ 352.52
2024-05-20

天津

¥ 368.21
2024-05-20

北京

¥ 339.43
2024-05-21 16: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