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紧跟供给侧改革 水泥去产能催生投资机会

2017/12/24 06:57 来源:金融界基金

水泥需求进入平稳期,供给侧收缩初见成效。17年前11个月,水泥产量为21.55亿吨,同比下滑0.2%,需求基本维持稳定。受冬季错峰生产影响,截止到12月上旬,华东地区42.5标号水泥均价达到512元/吨,较去年同期上涨169元左右。......

水泥去产能

  水泥需求进入平稳期,供给侧收缩初见成效。17年前11个月,水泥产量为21.55亿吨,同比下滑0.2%,需求基本维持稳定。受冬季错峰生产影响,截止到12月上旬,华东地区42.5标号水泥均价达到512元/吨,较去年同期上涨169元左右。根据中国水泥协会《水泥行业去产能行动计划( 2018-2020)》,水泥行业产能过剩严重,去产能是大势所趋:3年压减熟料产能39270万吨(占实际总产能20%),关闭水泥粉磨站企业540家;前10家大企业集团的全国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70%,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 60%;力争2018年上半年全面停止32.5强度等级水泥等。另外《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即将开征。

  中国水泥研究院统计,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仍有水泥企业3465家。虽然熟料设计产能利用率74%左右,但实际产能利用率仅68.8%,同样,水泥实际产能利用率也在68.66%左右。前十大水泥熟料企业的产能集中度在55.79%左右,水泥产业集中度为41%。到2020年,行业能够实现前10家大企业集团的全国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70%,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60%。2017年前三季度,国内A股共有19家水泥行业上市企业。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国内A股水泥行业上市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为1671.51亿元,总净利润为175.31亿元。

  随着我国GDP、固定投资投资增速逐年下滑,中游制造业产能过剩已成定局;与此同时,环保问题愈发严峻,政府重视程度不断加强。经济结构转型大背景下,供给侧改革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水泥行业在经济高速发展期高速发展,当前整体过剩严重,近年在政府、行业协会、大企业的多方推动下,行业的产量控制逐渐增强,但是产能严重过剩的现状仍未改变,行业未来存在明显隐患。水泥的实质性供给侧改革是大势所趋。

  《行动计划》要求,坚持推进行业整合行业集中度提升与市场整合优化原则。大企业要有主体担当责任,要将行业去产能的社会责任与企业自身战略发展相结合,主动寻求企业兼并重组,创新实践企业间产能互换、委托经营、相互参股的多种市场整合方式。也就是说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也是值得期待的。

编辑:曾家明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按备案产能生产!四川公开征求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实施细则

细则中的“产能”是指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申请审批的备案(批复)产能。

海螺水泥应不应该抢份额,你怎么看?

海螺水泥应不应该抢份额,你的观点是什么?欢迎留言讨论。

“去产能”之弦紧绷 水泥行业亟待破局

2024年,水泥行业供需能否改善?价格能否有所提振?企业又将如何破局?

推广应用困难重重 “CCUS”可能没有想象中美好!

近年来,为实现“双碳目标”,水泥业内不断推进在“CCUS”技术发展道路上的探索,但若想通过“CCUS”大幅降低水泥企业碳排放量,依旧是困难重重。

高登榜:大刀阔斧去产能、旗帜鲜明稳预期

错峰生产已经推行六七年,但各个企业的产能仍在扩张,新建生产线不断上马,所以造成今天的现状是全行业共同的责任。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1.44
2024-04-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30

青海省

¥ 416.22
2024-04-30

甘肃省

¥ 382.91
2024-04-30

陕西省

¥ 327.04
2024-04-3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30

云南省

¥ 312.39
2024-04-30

贵州省

¥ 312.57
2024-04-30

四川省

¥ 352.34
2024-04-30

重庆

¥ 331.21
2024-04-30

海南省

¥ 432.19
2024-0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4-30

广东省

¥ 324.44
2024-04-30

湖南省

¥ 316.08
2024-04-30

湖北省

¥ 319.39
2024-04-30

河南省

¥ 282.33
2024-04-30

山东省

¥ 321.62
2024-04-30

江西省

¥ 317.07
2024-04-30

福建省

¥ 303.10
2024-04-30

安徽省

¥ 313.99
2024-04-30

浙江省

¥ 332.74
2024-04-30

江苏省

¥ 309.21
2024-04-30

上海

¥ 332.73
2024-04-3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4-30

吉林省

¥ 358.29
2024-04-30

辽宁省

¥ 324.97
2024-04-30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30

山西省

¥ 315.65
2024-04-30

河北省

¥ 342.12
2024-04-30

天津

¥ 368.21
2024-04-30

北京

¥ 339.43
2024-05-02 12: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