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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无证无照经营者无处遁形

2017/08/28 17:23 来源:中国建材报 韩超

新规的出台,将会对建材行业产生不小的影响。综观整个建材行业,多数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成为行业发展的“正向推动者”,但也有部分企业无视法律法规,无证无照经营,尤其是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无生产许可证的处罚方式,始终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近日,国务院发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十九条,其中第二条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办法》强调放管结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制度氛围,科学地界分了行政机关的职责,合理区分了“无证经营”、“无照经营”及“无证无照经营”三种情形,分别确定了其查处机关,较好地贯彻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其次,克服了职责授权不明的现象。对监管授权模糊之处,采取了“事前补充授权”的方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监管无缝衔接。同时,《办法》在落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推进政府协同监管服务方面,提出了三项重要措施:信息共享,即利用网络平台,促成各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即执法机关在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时,应当及时向有权机关通报;信用公示,即执法机关应当记录无证无照经营者的信息,并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公示。

  这一新规的出台,可以说是在2005年国令第44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补充和强化,此《管理条例》的第四十五条明确强调: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此次出台的新规,在此基础上,更加明确了查处的职能部门、法律依据和具体的惩处规则。

  这意味着我国政府对工业企业无照无证经营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升级,通过法律法制加强治理的决心非常坚决。因其牵涉较广泛的市场主体,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这一新规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就在这一新规出台后不久,8月24日,李克强总理对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现场交流会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简化前置审批,集中更大力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新规的出台,将会对建材行业产生不小的影响。综观整个建材行业,多数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成为行业发展的“正向推动者”,但也有部分企业无视法律法规,无证无照经营,尤其是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无生产许可证的处罚方式,始终存在着巨大的隐患。这不仅扰乱了建材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抹黑了行业,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改善人居条件、治理生态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多年来,我国建材工业一直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如何使建材企业依规经营?

  要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要把改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作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适应市场需求,简化工业产品市场准入前置审批,促进新技术、新工艺发展,使产品更为丰富、品质不断提升、市场更加繁荣。同时,坚持放管结合,集中更大力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变静态审批为主为动态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让假冒伪劣产品无藏身之地。

  要调动各方力量,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具有广泛性,是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舆论监督具有敏捷性,是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信箱,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以调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

  要提高企业法治意识,强化自律。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该联合行业协会,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合规意识、标准意识和自我约束的意识,使企业经营者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对规定的无证无照的经营者,查处部门要将无证无照经营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公示相关信息,从而对无证无照者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

编辑:俞美玲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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