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福建水泥行业2024年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发布

2024/05/16 13:21 来源: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近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近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福建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错峰范围:

福建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不论目标市场为何地)均须参与错峰生产。

二、错峰时间:

1、全年预计错峰155天。在确保满足市场供应的前提下,1-4月份错峰65天,5月份、6月份错峰30天,三季度错峰计划暂定30天(具体到6月中下旬开会确定),四季度计划错峰暂定30天(具体到9月中下旬开会确定),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二季度5、6月错峰生产安排,各企业于2024年5月15日前上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其它错峰生产安排各企业按会议确定的时间及要求上报,由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统一汇总公布。

三、具体要求:

1、5、6月份错峰30天从5月1日至6月30日为止,共停足30天即可;

2、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上报的错峰计划执行,计划外的停窑必须提前3天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且停时间需超过72小时,方可纳入错峰时间;

3、停窑时间计算,统一按入窑生料喂料停止时间作为停窑开始时间,入窑生料喂料开始时间作为恢复生产时间,以此计算停窑时间,停窑时间精确到小时;

4、错峰期间省外水泥熟料入闽量必须按正常年份50%控制,由海螺水泥统计各品牌入闽量,于每月10号前上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由秘书处会同各区域组长找海事局等部门进行核实;

5、对获得福建省住建厅《城市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许可证》的企业,减免10天错峰停窑时间;获得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减免5天错峰停窑时间,减免天数必须一次性用完;

6、每月由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统计各企业错峰完成情况及省外入闽情况,于10号前汇总上报工信厅。对未完成错峰的企业报请工信厅发布通报并约谈,以及采取进一步措施。

四、监督与检查:

1、错峰期间每条生产线停密、开窑时间等信息各企业必须在12小时内在错峰群发布,逾期未发布的不计入错峰停密时间。

2、当企业发布停窑、开窑信息时,负责检查企业立即跟进检查核实,并及时在错峰群发布检查核实情况。

3、由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华润水泥、红狮水泥、福建水泥、金牛水泥龙麟水泥春驰水泥等组成监督小组(根据需要也可选择其他水泥企业),监督小组对错峰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在每月5号前发布检查核实情况。

编辑:余丹丹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凡注明来源水泥网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工厂实践: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助力碳达峰

CNBM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工厂。旗下企业如青州中联、北新建材(陕西)和中材科技(阜宁)通过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产品制造,实现固废处理和碳捕集,荣获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绿色生态实践,建设美丽工厂。

海螺水泥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海螺水泥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章程修订等十项议案。公司董事长杨军承诺将持续关注股东利益,努力提升公司价值,寻求股东支持。

2024-05-31 海螺水泥 水泥

毕马威中国副主席杨洁一行访问海螺集团,共谋国际化与创新发展合作

毕马威中国副主席杨洁一行访问海螺集团,双方就国际化发展、科技创新、数字赋能和新业态发展进行交流。海螺集团感谢毕马威的支持,并期望深化合作,利用毕马威的专业服务和国际资源,推动自身国际化、绿色化、数智化转型,实现共赢。

海螺水泥:到2025年一级能效标准生产线占比达到50%

海螺水泥在会上表示,“作为标杆企业,海螺水泥一直在进行综合能效改造。目前公司达到一级能耗标准的生产线占比约30%,正在实施对二级、三级能效生产线的改造,计划在2025年占比达到50%” 。

非洲、拉美、中东 海螺水泥确定海外扩张方向

海螺水泥表示,公司计划在非洲、拉美及中东地区寻找海外扩张机会,以平衡国内需求下降的影响。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31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31

青海省

¥ 441.41
2024-05-31

甘肃省

¥ 382.91
2024-05-31

陕西省

¥ 327.04
2024-05-31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31

云南省

¥ 338.22
2024-05-31

贵州省

¥ 342.57
2024-05-31

四川省

¥ 373.66
2024-05-31

重庆

¥ 337.56
2024-05-31

海南省

¥ 432.19
2024-05-31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0.67
2024-05-31

广东省

¥ 298.36
2024-05-31

湖南省

¥ 326.72
2024-05-31

湖北省

¥ 324.09
2024-05-31

河南省

¥ 334.60
2024-05-31

山东省

¥ 347.69
2024-05-31

江西省

¥ 308.39
2024-05-31

福建省

¥ 295.05
2024-05-31

安徽省

¥ 333.30
2024-05-31

浙江省

¥ 360.66
2024-05-31

江苏省

¥ 342.34
2024-05-31

上海

¥ 367.73
2024-05-31

黑龙江省

¥ 478.23
2024-05-31

吉林省

¥ 382.09
2024-05-31

辽宁省

¥ 385.38
2024-05-31

内蒙古自治区

¥ 363.97
2024-05-31

山西省

¥ 330.05
2024-05-31

河北省

¥ 352.52
2024-05-31

天津

¥ 358.21
2024-05-31

北京

¥ 339.43
2024-05-31 23: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