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中国明年启动碳排放交易市场 世行:全世界欢迎

2016/11/14 14: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蒋兆理在马拉喀什气候大会期间表示,中国将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钢铁、石化等高耗能行业将逐步纳入该市场。......

  中国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蒋兆理在马拉喀什气候大会期间表示,中国将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钢铁、石化等高耗能行业将逐步纳入该市场。

  在马拉喀什气候大会中国角举行的“中国城市达峰”主题边会上,蒋兆理称,未来中国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市场将采取中央和地方分工合作的模式,即中央政府负责确定配额方法,设计排放标准和市场监管,地方政府直接向企业发放配额,并监管企业履约。

  蒋兆理指出,中国以先进企业的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作为标准,通过基准线法来编制配额分配方法,是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长期信号,将引导企业决策者的未来投资方向。

  此前,发改委已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蒋兆理表示,从若干履约季的结果来看,试点地区碳排放强度的下降速度远远快于类似条件的省市,且地方经济发展也保持平稳。

  中国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努力得到世界银行的肯定。世行副行长劳拉·塔克称,在区域性的7个交易市场基础上迈向全球性市场,将使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有效应对环境污染。“这个市场的建立将受到全世界欢迎。”

  此次边会由国家发改委气候司指导举办,是马拉喀什气候大会中国角举办的系列主题边会之一。多国代表、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高管、中国地方政府官员和学者参加了会议。

编辑:孔雪玲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碳排放权交易新规则生效,发电、钢铁、建材等行业迎来变革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首先影响发电行业,推动煤炭行业向低碳转型,同时促进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展。钢铁和建材行业也将加快转型升级以应对碳排放挑战。有色行业预计将成为第二批纳入碳市场的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平稳,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技术进步,价格发现机制逐渐成熟,未来将扩大覆盖范围至更多高排放行业。

李新华调研豫企发展:探寻在豫企业新动力与挑战

4月18日,中国建材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新华一行赴郑州瑞泰、中联同力调研指导工作,详细了解企业落实一季度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规划。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于猛在郑州瑞泰参加调研。

因地制宜优化新能源布局,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

文章指出,中国新能源产业取得显著成就,但面临技术瓶颈、过度开发和数字化水平不高等挑战。应聚焦技术创新,推动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合理规划区域布局,加强产业协同,并加速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全国碳市场活跃度提升,碳价翻番,绿色转型加速推进

全国碳市场价格上涨,反映出碳市场活跃度提升。重启的CCER市场和政策推进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促进了市场升温。碳价上涨促使企业加大减排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目前碳市场已覆盖发电行业,未来计划逐步扩展至更多高碳排放行业,以实现更广泛的碳排放控制和管理,助力低碳转型。

[华沃(山东)水泥]张宗辉督导华沃、申丰水泥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提升效益,推进新能源发展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宗辉督导华沃水泥和申丰水泥安全生产工作,强调节日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加强员工安全教育,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他还要求探索新能源产业发展,优化项目建设,确保生产效益,并注重员工关怀与思想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1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5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5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5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5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5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5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5

四川省

¥ 346.56
2024-05-15

重庆

¥ 331.21
2024-05-15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5

广东省

¥ 312.75
2024-05-15

湖南省

¥ 316.12
2024-05-15

湖北省

¥ 309.91
2024-05-15

河南省

¥ 324.60
2024-05-15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5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5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5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5

浙江省

¥ 328.4
2024-05-15

江苏省

¥ 298.89
2024-05-15

上海

¥ 317.73
2024-05-15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5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5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5

内蒙古自治区

¥ 353.34
2024-05-15

山西省

¥ 314.58
2024-05-15

河北省

¥ 352.52
2024-05-15

天津

¥ 368.21
2024-05-15

北京

¥ 339.43
2024-05-16 1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