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6年7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6-05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唐山市国资委”)和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战略合作,合作内容可能涉及本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6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6日和2016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唐山市国资委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于2016年4月15日签署了《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之框架协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8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3日和2016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8日起继续停牌,并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预计在2016年7月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5日、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7日和2016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30日起继续停牌,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公司于2016年7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4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目前正在积极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说明回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5日
编辑:张双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