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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严禁建设新增水泥产能项目

2015/12/15 13:11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对于属41号文件所指在建违规项目,需履行报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认定程序。未予认定的在建违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续建。对隐瞒不报在建违规(新建)项目,一经查实,立即停建。......

  近见地方报纸《北海晚报》刊登了题为“华润水泥(合浦)项目进入安装工程阶段”的报道。报道称,项目生产线预热器框架第一钩吊装,由此拉开了厂区建设安装工程的序幕,也标志着该项目的厂区建设进入到安装工程阶段。还称,按计划推进厂区建设,同时抓紧推进石灰石矿区及砂岩矿区的采准施工,努力实现项目在2016年投产的目标。

  近见联合会强烈呼吁必须继续遏制水泥新增产能,才能遏制行业效益下滑。提出,非常有必要继续遏制水泥、平板玻璃新增产能,不管合规不合规目前都应停止。合规的项目也要停止建设。这里指合规(项目)似应是主要指按41号文件,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属在建违规)项目。也可能还包括履行备案程序的合规项目。不合规(项目)则是主要指未经认定的(原属在建违规)项目,也可能有其他违规项目。在所列的正在建设5 个项目的7条水泥生产线,赫然列在首条的就是广西合浦华润水泥4500t/d生产线。呼吁要求,必须坚决停止违规生产线建设,即使手续合规的目前也应停建;即使项目建成了,也要推迟点火。而且再次强调,各水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要践行中国国际水泥峰会上作出的“坚决停止自身新线建设”等承诺。

  顺此线条往前,在2015年中国国际水泥峰会上,20家水泥骨干企业提出了“水泥企业倡议书2015”,代表20家企业宣读的正是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5条倡议第1条为,坚决落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件精神,认真带头履行与444家中国水泥企业联手签名的《自觉遏制新增产能的承诺书》中的全部内容与义务,坚决停止自身新线建设和阻止其他企业的新线建设。在联合会所指的在建7条水泥生产线中,还有倡议单位之一的葛洲坝水泥。

  41号文件明确要求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在符合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以及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等基础上,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请报告,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并抄报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职能部门,在委托咨询机构评估的基础上出具认定意见,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对未予认定的在建违规项目一律不得续建,由地方政府自行妥善处理;对隐瞒不报在建违规项目,一经查实,立即停建。

  新线是指新建设的生产线,如果是经过主管部门认定的,实施了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新线其并不新增产能,这样的新线并不在停建的范围内。倡议书所指“停止自身新线建设和阻止其他企业的新线建设”与《承诺书》“自觉遏制新增产能”题目一对应,需要停止新线的含义应是指新增产能的生产线。

  2014年10月,国务院下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国发〔2014〕53 号),明确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水泥属目录外的项目。文件同时规定,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在这里,文件明确要求,不得备案水泥新增产能项目。

  对于属41号文件所指在建违规项目,需履行报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认定程序。未予认定的在建违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续建。对隐瞒不报在建违规(新建)项目,一经查实,立即停建。对在国发〔2014〕53 号文件下发后拟新建项目,必须要按41号文件,项目符合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以及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履行备案程序。

编辑:张晓烨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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