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多个省市上调电价

2005-05-01 00:00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东北电网、南方电网、华东电网和华中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4月29日,华电能源(600726)和长江电力(600900)同时发布公告称,将从5月1日起上调下属发电厂和发电站的上网电价。 

  长江电力29日发布电价调整公告,根据公告,长江电力下属的葛洲坝电站上网电价将由每千瓦时0.153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1599元;三峡电站上网电价送湖北、湖南等共10省区的电价也不同程度地进行了上调,公告称,除河南省自5月15日起执行新电价外,其余9省市将从5月1日起按照新的电价标准执行。 

  另外,据华电能源公告称,此次黑龙江省煤电价格联动的提价幅度为1.17分/千瓦时(含税),东北电网送电至京津唐电网的上网电价将提高到0.2308元/千瓦时,另外,黑龙江省非竞价电量送辽宁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为0.25元/千瓦时。 

  公告称,华电能源所属全资电厂——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和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将从5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出台的电价标准。据悉,本次调价方案将使华电能源2005年的营业收入增加约8000万元。(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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