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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在建水泥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2015/04/01 09:06 来源:工信部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327号)有关要求,广东省水泥行业9个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已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广东省人民政府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5年  第21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327号)有关要求,广东省水泥行业9个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已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广东省人民政府确认,现予公告,并在全国产能置换指标供需平台发布。

  附件:广东省在建水泥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3月23日

编辑:徐洁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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