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衡水市A级水泥企业重污染天气可不减排

2019/11/11 10:16 来源:河北日报

该市对重点行业依据A、B、C级实施差异化管控。A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其他涉气行业,因地制宜采取停产、限产、保障等措施。......

         日前,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衡水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保秋冬季(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力争下降3.5%。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市大气办将及时预警、约谈问责。

  为确保圆满完成目标,该市将实施五大攻坚行动。

  退城搬迁和优化产业结构攻坚行动。完成市区9家、其他县市区2家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任务;各县市区制定橡胶、玻璃钢、丝网、家具等特色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方案和清洁运输方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严格新建项目准入管理,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攻坚行动。全市3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完成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方式替代燃煤锅炉。衡丰、恒兴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工程年底前完成。

  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依法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12月底前,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指导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一厂一策”制定治理方案。对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化工、医药、石化等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城市营运、环卫、园林、邮政等公共事业单位,年底前完成深度治理。对具备条件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城市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县市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强化各级政府禁烧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综合运用秸秆禁烧平台,加强对辖区露天焚烧监管,重污染天气期间派人驻村驻点。年底前,出台烟花爆竹禁放条例,并向社会公布,严查严处违规燃放行为,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同时,围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该市对重点行业依据A、B、C级实施差异化管控。A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其他涉气行业,因地制宜采取停产、限产、保障等措施。

  该市还将加强联合执法,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柴油车尾气治理、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让市民享有更多蓝天白云。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宁夏发布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完成时间表

新建企业自2024年5月4日起,现有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地方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进新改扩建(含搬迁)水泥项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设。

[视频]超70条水泥熟料线要拆!合计产能5291万吨!

超70条水泥熟料线要拆!合计产能5291万吨!

新疆建材行业协会会长吕志坚率新疆头部水泥企业赴红狮与尧柏集团调研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对西北地区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新疆水泥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预计2024年,新疆水泥市场需求将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对此,各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市场变化,推动新疆水泥行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停产”转变为“在产”是无变化吗?

上次清单标记的是“停产”,这次清单标记的是“在产”。停产与在产可是有天地之差别啊!从明令淘汰的生产线由停产转为在产,怎么会是“无变化”呢?

[视频]四川共有108条水泥熟料生产线 其中16条停产

四川共有108条水泥熟料生产线 其中16条停产

2024-04-10 停产 水泥视频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1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5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5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5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5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5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5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5

四川省

¥ 346.56
2024-05-15

重庆

¥ 331.21
2024-05-15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5

广东省

¥ 312.75
2024-05-15

湖南省

¥ 316.12
2024-05-15

湖北省

¥ 309.91
2024-05-15

河南省

¥ 324.60
2024-05-15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5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5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5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5

浙江省

¥ 328.4
2024-05-15

江苏省

¥ 298.89
2024-05-15

上海

¥ 317.73
2024-05-15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5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5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5

内蒙古自治区

¥ 353.34
2024-05-15

山西省

¥ 314.58
2024-05-15

河北省

¥ 352.52
2024-05-15

天津

¥ 368.21
2024-05-15

北京

¥ 339.43
2024-05-16 06: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