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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水泥十八论《非管不可论》之七

2000/12/0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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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管不可论

    内容提要 针对有人认为发展散装水泥事业是“小事一桩”、“谁管都行”、“不管也行”、“应该我管”等种种疑虑,本论从散装事业“三论”(《散装事业论》、《功德无量论》、《大事小事论》)和“三性’(系统性、边缘性、综合性”)及各级散装办的基本职能、工作目的和宗旨等理论和实践上阐述、证明综合部门对散装水泥事业非管不可,非综合部门主管不可。这是散装水泥战线广大职工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更为我国散装水泥发展实践所反复证明。在这个问题上,要从有利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统一认识,统一步伐,促进 我国散装水泥事业加快发展。
    《非管不可论》是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计委、计经委、经委、经贸委或建委等国民经济综合部门(以下简称综合部门)对发展散装水泥事业非管不可,中国要快速而健康地发展散装水泥,非这些综合部门主管不可。
    首先,这是散装水泥事业的性质及其发展的重大意义所决定。也即由前所述“三论三性”决定,在中国,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事业。它功德无量、意义重大。它是一件大事,它有三个特性——系统性、边缘性、综合性。对于这样的事业,作为管宏观、管全局、 管战略的国民经济综合部门当然非管不可。
    其次,是由散装水泥事业管理机构——县及县级以上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称各级散装办)的职能、工作目的和宗旨所决定,国务院国函(1997)8号批复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见》规定:“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是散装 水泥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散装水泥发展负有行政管理责任。”各级散装办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各级政府或受各级政府授权、委托,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对属地的散装水泥事业 实行综合管理,也就是说,是对属地的散装水泥事业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服务监督。 各级散装办的工作目的和根本宗旨是把散装水泥事业搞上去,谋求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最优化和最大化,没有也不应该图谋本身利益,这和综合部门的职能、工作目的完全吻合。据此,理应由综合部门管。
    第三,国家体改委及一些领导同志早就认为应该由综合部门主管。1983年3月,原国家建材部副部长白向银等4位同志,曾向全国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交第1276号议案,要求国家经委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当时的国家经委真抓实干,除专设散装水泥办公室统管全国散装水泥工作外,还在交通局设集装散装联合运输处,协同组织协调。国家经委单独行文下达全国散装水泥年度计划任务。同年底,国家体改委对全国散装水泥领导体制调查研究后的结论性意见是:“鉴于过去由经委为主抓这件事,建材局、物资局又都归经委领导,因此建议仍请国家经委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
    第四,由综合部门主管,是全国散装水泥战线广大职工长期的共同愿望。在1984年及1987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民建中央副主席黄大能曾分别写过议案,提出要理顺散装水泥管理部门的挂靠关系,由综合部门来主管。1984年和1988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散装办主任曾联名给国务院领导同志写信,要求由综合部门主管散装水泥事业。主任们认为:“若由专业部门主管,很可能是决策的重大失误,因为它较难代表国 务院协调有关部委的工作。”“散装水泥事业在国家最高经济综合部门里应有一个席位。” 1992年2月,物资部散装办副主任徐佩公给朱基副总理写信:“我们在各行各 业组织推动工作确实困难较大,如有可能仍划归综合部门领导为好。”
    第五,实践证明,由综合部门主管,关系顺畅,无人非议,工作高屋建瓴,而由专业部门负责,关系不顺,难度较大,发展不快。在60年代中期、70年代及80年代初期,全国的散装工作由综合部门负责,成绩较为显 著。而在80年代中期,交由专业部门负责,结果是散装率连年下滑,整个工作基本上停滞不前,那个部门的负责人在全国行业工作会议上说:“散装水泥少得出奇,与我们工作不力有关。”人们可能要问,专业部门为何不能负责?我们认为,首先,任何专业部门都有局限性,甚至有部门利益问题。由于它是一个行业,一个方面的代表,决定方针政策时,替自己的行业考虑多些,或者首先考虑本行业的利益。这亦在情理之中,无可非议。至于有部门之见 ,那又是另外问题了。其次,专业部门之间是平级关系,无法也无能对散装水泥发展中出现 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和衔接,也不可能对此项事业进行统筹规划和服务监督。最后,发展散装水泥,实行“以散养散”“以袋养散”政策,有资金收缴、管理与使用问题,水泥厂和用户将资金上缴综合部门比较放心,若由专业部门负责,则矛盾较多。
在谁主管散装水泥事业的问题上,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需要加以澄清。
    说法之一:“发展散装水泥小事一桩,综合部门应该管宏观、管大事,不要管这些具体的或 曰‘婆婆妈妈’的小事。”
    发展散装水泥是否小事一桩,在《大事小事论》中我们已进行了讨论。从全局上把握,加快 发展散装水泥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推进两个转变,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工作内 容之一。发展散装水泥看起来是很具体、很实在的小事,专业性较强的细事,实质上是件大 事,且经济专业部门无能力胜任的事业,由综合部门主管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是虚实结 合、宏观与微观有机结合的表现。综合部门在主抓宏观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的同时,也应该抓好这类边缘性、综合性、长远性的实事。
    说法之二:综合部门能管得那么具体吗?
    综合部门能否管得那么具体,这要看他怎么管。从综合部门管得较好的时期和各省、市、区县现实情况看,综合部门对散装水泥事业的管理主要是管人员、管方针、管政策、管原则, 负责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协调。日常大量的具体的工作,自有一班人去干,是谓大事管住、小事放手。实际上,专业部门主管,往往是大事管不了,小事很具体,结果是影响事业发展,这方面的例子屡见不鲜。
    说法之三:“综合部门管的事已经够多了,不要什么都管,这件事就让我们专业部门管吧!”
    综合部门管理的事是比较多,但是否管了散装水泥就变成什么都管,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是否叫综合部门什么都不要管,而什么都交给专业部门管。至于究竟谁主管, 不存在分一点分两点,关键是对事业发展是否有利。
    说法之四:“专业部门主管,工作也能做好;我们地区,这几年由专业部门主管,散装水泥 工作成绩也不错。”
    这里是否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几十年来,从中央 到地方,发展散装水泥的实践反复证明,专业部门主管,难度确实较大,关系确实不顺。二 、你地区由专业部门主管,工作之所以有成绩,你那里的综合部门肯定在自觉不自觉地发挥作 用,有的甚至是以政府名义活动。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名称亦可见一 斑,因为没有称专业部门散装办的。如果称专业部门散装办(如同中央),看工作运转灵不 灵?三、专业部门主管的省、市、地、县,大部分由政府领导挂帅,建立领导小组,而由综合部门直接主管的,一般都不再设立领导小组。
    说法之五:“散装办机构,不管由哪里主管,只要能把工作抓上去,上得快,都可以。”这 种说法貌似有理,其实不妥,是让专业部门继续主管的一种借口。专业部门为何不宜主管, 能否管好,上面已作论述。倘若认定非综合部门管不可,理应旗帜鲜明地决策。
说法之六:“‘不管’论。国外没有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却早已实现了散装化,我们也可以不管,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只要是有利的事情,企业自己会搞。”
    我国之所以必须设立散装办,对属地的散装水泥事业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信息服务, 检查监督,这是由我国水泥企业多、规模小,隶属各部门,多数没有散装设施,以袋装为 主向社会供应水泥,技术装备较为落后等国情所决定的。几十年来,有了管理机构还是“蜗牛速度”,若取消之,后果不堪想象,许多厂长发自内心地说:我们喜欢散装办这样的好婆婆。还有些厂长说:“散装水泥涉及面广,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比我们办厂还难。”
    说法之七:“我管论”。专业部门的许多同志对应该设立散装办来管理散装事业无可非议。但他们认为最好由他这个部门主管。生产企业的主管部门说:生产是龙头;流通单位的主管部门说:流通联合产销、起桥梁作用;建设施工单位的主管说:用户是皇帝,我管最合适;乡镇企业的主管部门说:乡镇企业这一块应由我来管。从前面六论所述,尤其是从散装水泥事业的性质及意义来分析,可知这些说法都有不妥之处。我们认为,在发展散装水泥中,各部门有各部门的职责、作用和长处,也有其先天不足之处,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综合部门统一规划下搞“大合唱”,此乃“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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