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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介质水泥磨机

2007/04/05 11: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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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介质水泥磨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微介质水泥磨机(以下简称磨机)。 2引用标准 CB700碳素结构钢 GB1804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9439灰铸铁件 JC334水泥工业用管磨机 JC401.1建材机械用高锰钢铸件技术条件 JC401.2建材机械用碳钢和低合金钢铸件技术条件 JC401.3建材机械用铸钢件缺陷处理规定 JC401.4建材机械用铸钢件交货技术条件 JC/T 402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JC/T 406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 JB8产品标牌 3术语微介质水泥磨机系指在细磨仓采用不大于φ15mm的微钢球或φ12的微钢段作为粉碎介质,并装有组合式隔仓板及出料篦板的水泥磨机。 4产品分类 4.1型式磨机按传动型式分为边缘传动(代号B)和中心传动(不作标记)两种。 4.2型号型号表示方法规定如下:MW□□□│││││││││└──筒体长度(dm)│││└─────筒体直径(dm)││└────────传动型式代号│└───────────微介质代号└──────────────磨机代号标记示例:筒体直径为φ22dm,长度为73dm的边缘传动微介质水泥磨机:水泥磨机MWB2275 JC451 4.3规格磨机规格规定如下: a.筒体内直径应为18 ̄42dm之间的偶数; b.筒体的内长度应在50 ̄150dm之间,且为2.5dm的整倍数。 4.4基本参热磨机基本参数见附录A(参考件)。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安装和使用。本标准、图样和技术文件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建材行业或机电行业的有关通用标准的规定。 5.1.2图样上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1804的规定,其中机械加工件尺寸为 ITI3级;型钢焊接件非机械加工尺寸为ITI5级。 5.1.3铸钢件应符合JC401.1 ̄401.4的规定。 5.1.4焊接件应符合建材机械焊接的有关规定。 5.2主要零、部件要求 5.2.1隔仓板(见图1) 5.2.1.1粗筛板的材料应不低于JC401.1中有关ZGMn13-A的规定。 5.2.1.2支撑板、前板、后板和筛板的材料应不低于GB700中有关Q235-A的规定。 5.2.1.3前板和支撑板平面度为在每平方米区域内不超过2mm,焊缝和切口不得有影响机械强度的缺陷。 5.2.1.4前板和支撑板螺栓孔的位置度公差为42mm。 5.2.1.5扇形固定块的材料应不低于GB9439中有关HT200的规定。 5.2.1.6扇形衬板的材料应采用铬合金铸铁(机械性能:HRC50 ̄60,AkV>5J)(金属夏比,V型口)或不低于其性能的材料。 5.2.1.7筛板的筛缝在开流生产时应为2.5mm、在圈流生产时应为5mm。 5.2.2出料蓖板(见图2): 5.2.2.1实体挡料圈的材料应符合5.2.l.6的规定。 5.2.2.2粗蓖板、支承篱板、支撑板和筛板的材料应不低于GB700中有关Q235-A的规定。 5.2.2.3支承蓖板、支撑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5.2.l.3的规定。 5.2.2.4筛板的筛缝应为5mm。 5.2.2.5回料管内径应不小于670mm。 5.2.3衬板和挡料圈: 5.2.3.1磨机第一仓采用阶梯衬板,其材料应不低于JC401.1中有关ZGMn13-A的规定。 5.2.3.2磨机第二仓采用小波纹衬板并加置挡料圈,其材料均应符合5.2.1.6的规定。 5.2.4粉磨介质: 5.2.4.1磨机第一仓采用φ50 ̄90mm的钢球。 5.2.4.2磨机第二仓采用不大于φ15mm的微钢球或不大于φ2mm×2mm的微钢段,其材料应符合5.2.1.6的规定。 5.2.5筒体、端盖、传动接管、中空轴、滚圈、主轴承、滑履轴承、大齿轮、小齿轮:版体、端盖、传动接管、中空轴、滚圈、主轴承、滑履轴承、大齿轮、小齿轮均应符合 JC334中相应的规定。 5.2.6中空轴、滚圈、端盖、大齿轮等铸件的缺陷处理:中空轴、滚圈、端盖、大齿轮等铸件的缺陷处理应符合JC334中相应的规定。 5.3装配和安装要求 5.3.1磨体: 5.3.1.1隔仓板的粉筛板相邻间隙应为20±2mm,扇形衬板相邻间隙应为4 ̄8mm。 5.3.1.2出料篦板的实体挡料阀的相邻间隙不大于5mm。 5.3.1.3隔仓板的支撑板和削板的安装方向应符合磨机的物料流向。 5.3.1.4出料篦板的回料管和实体挡料圈的安装应符合磨机旋转方向。 5.3.1.5用螺栓固定的筒体衬板的相邻间隙应为4 ̄10mm,镶砌衬板四周须砌紧楔牢。 5.3.1.6中空轴(或滚圈)、大齿圈和进出料密封装配的装配应符合JC334中相应的规定。 5.3.2主轴承和传动装置:主轴承和传动装置的装配应符合JC334中相应的规定。 5.4运转要求运转要求应符合JC334中相应的规定。 5.5涂漆防锈要求产品的涂漆防锈,应待令JC/T402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扇形固定块应与筒体全部试组装;筒体衬板(镶砌衬板除外)应与筒体试组装,每种衬板在环向和纵向各不少于3排,其中包括人孔门衬板。 6.2粗筛板扣扇形衬板应与前板、支撑板试组装,每圈不少于3块,并按5.3.l.l的规定检验。 6.3实体挡料圈应与筒体试组装,并按5.3.l.2的规定检验。 6.4筒体、齿轮、主轴承、滑履轴承和衬板以及两中空轴的相对径向跳动,按JC334中的有关规定检验。 6.5负荷试运转加载步骤按表1规定。表1研磨介质装载率,% 0 30 50 75 100连续运转时间,h 0.5 24 72 120 96 7检验规则 7.1产品零部件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逐个检验。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合格证书。 7.2出厂检验按本标准5.l-5.2条、5.5条、8.1条及8.2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签发产品合格证书。 7.3对焊缝的检验规则应符合JC334中相应的规定。 7.4型式检验应检验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下列情况之一须经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时; b.结构设计,采用材料和制造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应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检验; d.长期停产,重新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前次型式检验有明显差异时。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产品明显的部位。标牌型式和尺寸应符合JB 8的规定,并包括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d.产品出厂编号和制造日期; e.产品标准号和商标。 8.2包装应符合JC/T406的规定,并适应陆路、水路运输的要求。 8.3贮存产品的场地,应具备防锈、防腐蚀和防损伤的设施。产品放置须防挤压变形和本身重力变形,贮存期时间长的产品应定期检查维护。附录A磨机基本参数(参考件) A1磨机的基本参数示例见表A1。表A1项目单位型号 MWB2062 MWB2275 MWB2295 MWB2475 MWB30110 MW30110数值筒体直径 2000 2200 2400 3000筒体长度 mm 6250 7500 9500 7500 11000生产能力[1)] t/h 7 ̄9 12 ̄14 15 ̄16 16 ̄18 30 ̄32 43 ̄47[2)]转速 r/min 22.91 21.40 21.30 18.44 17.60电动机功率 kW 245 380 625 570 1250研磨体装载量 22 34 45 43 100机重[3)] t 46 60 84 80 144 153注:1)指开流粉磨,产品勃氏比表面积为3000cm[2]/g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其数值随物料特性等条件而异。 2)指圈流粉磨的生产能力。 3)机重均不含研磨体,中心伟动磨机的机重不含传动装置。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建材技术装备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江苏省龙潭矿山机械厂参加。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禄庆、周勇武、周伟康、周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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