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碱耐火浇注料

2007-04-05 11:3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碱耐火浇注料(简称耐碱浇注料)的定义、分类、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及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窑炉用的具有耐碱性的水硬性浇注料。
  2 引用标准
  GB 3001 耐火制品常温抗折强度的试验方法
  GB 10696 硅铝质耐火浇注料耐碱性试验方法
  YB 2202 耐火混凝土 烧后线变化检验方法
  YB 2204 耐火混凝土 常温、烘干耐压强度检验方法
  YB 2209 耐火混凝土 检验制样规定
  3 定义
  耐碱浇注料系指以耐火粘土熟料等硅铝质材料为骨料和粉料,以
  铝酸盐水泥作结合剂,可掺入适当外加剂配制而成的具有耐碱性
  的水硬性浇注料。
  4 分类
  耐碱浇注料按性能分为优等品及一等品,共五个型号(见下表)。

产品等级

性能指标型号

耐碱性(最低等级)

抗折强度,不小于MPa

抗压强度,不小于MPa

3h恒温后线变化不大于1.5%的试验温度,℃

110℃烘干

1100℃烧后

110℃烘干

1100℃烧后

优等品

12D          

 

一级

80

80

8.0

8.0

1200

13D1          

一级

100

100

10.0

10.0

1300

13D2       

一级

70

70

7.0

7.0

1300

一等品

12     

 

二级

40

20

5.0

2.5

1200

13           

二级 

40

20

5.0

2.5

1300

  5 技术要求
  耐碱浇注料的性能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烧后线变化
  耐碱浇注料烧后线变化的测定按 YB 2202 的规定进行,恒温3h。
  也可采用40mm×40mm×160mm试体。
  6.2 耐碱性
  耐碱浇注料耐碱性的测定按 GB 10696 规定进行。
  6.3 抗压及抗折强度
  按 YB 2209 的规定制备试体。
  耐碱浇注料抗压强度的测定按 YB 2204 的规定进行,抗折强度
  的测定按 GB 3001 的规定进行,但烧至 1000℃ 的试体须以
  4~6℃/min的速度均匀升到1000℃,恒温3h后自然冷却到室温,
  再进行强度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组批
  轻质耐碱浇注料按同一型号组批,每批不超过50t。原料变更时应另组批。
  7.2 取样方法
  每批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至少应在其中5袋
  (桶)中等量取样。总量不得少于20kg。
  7.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若有某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按7.2条规定重新取
  双倍样品复检。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不合格者,也应判定该批
  浇注料为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贮存及运输
  8.1包装
  可用密封桶装,也可用耐磨、防潮的有衬里的双层袋包装。每袋
  净重50±0.5kg,袋口必须缝扎牢实。也可将粉料用防潮、耐磨
  双层袋单独包装扎牢后放入大袋中。
  8.2 标志
  必须在包装袋或其他包装器具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重量、
  包装年、月、日及生产厂名称。
  8.3 贮存及运输
  耐碱浇注料必须按型号分别贮存于干燥库房中。桶装有效贮
  存期为12个月。袋装为4个月。装货及运输中必须有防雨、雪、
  潮湿的保护措施,严禁受潮。
  9 出厂合格证
  浇注料出厂时必须向用户发出包括品名、型号、数量、生产日
  期、质量检验结果并加盖生产厂印章的出厂合格证。
  附    录    A
  耐碱浇注料的用途及施工简要说明
  (参考件)
  A1 用途
  耐碱浇注料主要用于有碱侵蚀的窑炉某些部位作耐火耐碱隔衬里。
  例如水泥窑预热器系统、管道系统及干法旋窑窑筒的尾部。也可
  用作无碱侵蚀的各种窑炉衬里。优等品还可用于有高强、耐磨要
  求的部位。
  A2 贮存
  本产品必须在干燥库房存放。
  A3 施工简要说明
  A3.1 水 必须用清洁饮用水。pH值在6~8之间。拌合水应准确称量。
  用水量如下:优等品为总料量的 7%~8%,一等品为 9%~10%。
  A3.2 搅拌 推荐用200~375强制式搅拌机。所有搅拌工具必须清洁。
  拌合以达到料均匀为止。
  A3.3  施工概要
  A3.3.1 所用模具的浇注面均应涂一层机油。
  A3.3.2 所有预埋金属件,浇注前应涂一层青漆。
  A3.3.3 浇注料拌合后0.5h内用完。当浇注厚度为250mm以内时,宜
  一次浇注到所规定厚度,振动到完全密实为止。
  A3.3.4 养护湿度100%,养护温度宜在10~30℃之间。浇注后24h脱
  模。总养护时间为3~7d。
  A3.3.5 此材料不得与其他新拌混凝土混用或直接接触使用。
  A4 烘干制度
  耐碱浇注料制作的衬里或构筑物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适当的热处理。
  A4.1 在150℃左右烘干排除附着水,时间根据厚度而定。
  A4.2 以25℃/h的速度升温到500℃左右(根据不同部位及实际可能而定)。
  A4.3 在500℃左右恒温2d。
  A4.4 从500℃左右起以30~50℃/h的速度升温到操作温度。
  A4.5 根据不同部位的需要与可能,在操作温度下恒温2d以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德让、马世臣、肖素芬、岳彩新。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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