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宿州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的函
宿州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我厅对你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按照集中经营模式,依托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2#水泥熟料生产线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341302005。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经营类别为HW02、HW04、HW06、HW08、HW09、HW11—HW13、HW17、HW18、HW23、HW31、HW34、HW39、HW45、HW46、HW48—HW50,共19个类别、231个废物代码(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125000吨/年;经营设施地址为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区内,有效期5年。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和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要严格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等标准要求,开展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活动,确保水泥熟料产品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应加强入场特性分析,严格控制接收入厂和入窑废物类别及规模,不得处置具有反应性的危险废物。
三、你公司应结合《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加强对铊等重金属污染物的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
四、日常经营活动中,你公司要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经营台账记录,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应加强新产生危险废物管理,特别是旁路放风粉尘须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处置;要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经营设施及污染防治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你公司应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尽快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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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2日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