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产能置换 触碰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红线
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这条政策红线业内再清楚不过了。工信部明确要求,严禁备案新增产能的水泥熟料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产能置换。
2018年8月,工信部与发改委两部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据此严肃认真审核产能置换方案。
各省、市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就是各地水泥熟料产能账册。从狭义上说,账册内产能没无缘无故多出来,就可证明没有新增产能。从广义上说,账册上生产线可能出现主要设备生产能力与备案(核准)产能严重脱节(不合理)产能、能效达不到现行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基准水平要求的水泥熟料产能、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产能;无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水泥熟料产能、2013 年以来连续停产两年及以上的水泥熟料产能(俗称僵尸产能),或 2024 年以来连续两年每年运转天数不足 90 天的水泥熟料产能等。如果这些产能被列入清单,如果其采取通过产能置换方式复活成为实打实产能的话,则理应可视作新增了产能,触碰了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红线。至于对僵尸产能自我合规复产当前并无政策限制。
近日,北方某省主管部门公告了两个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补充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转出产能方为一条Φ4.0m水泥熟料生产线。根据省清单所示,该线建于2007年5月。当时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产能规模为4000t/d。明显属生产线主要设备生产能力与(当时)核准的产能严重脱节,核准的产能离谱。难道该生产线在投产后,年真能生产了120万吨熟料?恐怕业内无人敢信。
用于补充产能方有两条生产线,一条Φ4.8m熟料生产线受让3000 t/d,按1.5:1,补充了2000 t/d。一条Φ4.8m熟料生产线受让1000 t/d,按1.5:1,补充了667 t/d。通过项目补充产能置换方案,窑径Φ4.0m熟料生产线拱让转出了120万吨熟料产能/年。比正常Φ4.0m生产线虚拱让多转出了30~45万吨熟料产能/年。通过减量置换折算为20~30万吨/年。即在事实上新增了20~30万吨熟料产能/年,折合667~1000 t/d熟料产能 。
或许有人会提出,产能置换办法规定,用于置换的产能数量,严格依据项目备案(核准)文件明确的产能确定。既然当时省发改委核准的产能是4000 t/d,按此产能开展产能置换有无不妥?那在这里倒要反问,开展产能置换目的是什么?是严禁新增产能。那么,现在事实上已经新增产能了,当然不妥。难道是地方主管部门或听之任之不加干预,甚或与企业共同策划?
对于明知已核准产能离谱,还要将此离谱产能披上合法产能置换外衣,实施产能置换,以至造成了事实上新增产能,完全可认定为该产能置换已触碰了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红线。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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