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检查 |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目前共11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95家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 |
一、生产 |
全年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2 |
省工信厅安全保密与民爆物品管理处 |
否 |
一般检查 |
2 |
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的行政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 |
11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
检查资料 |
3月底前完成 |
非现场检查 |
1 |
省工信厅安全保密与民爆物品管理处 |
否 |
一般检查 |
3 |
监控化学品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控化学品管理部门,依法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经营(含进出口)、使用、生产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企业;进出口、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企业;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目前共23家企业。 23家企业名单如下: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湖南沅江赤蜂农化有限公司、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硕化工有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银河化工有限公司、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湖南科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瑞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湖南津久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阿斯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棓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湘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昊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基础管理监督检查:人员配备以及对公约和条例熟悉情况、接待国际核查工作预案、数据宣布、监控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基础技术资料和生产环境、质量检验计量控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及相应的设施。 2、接受国际禁化武组织核查资料准备监督检查:视察前情况介绍、生产原始记录、原料出入库记录、成品出入库及销售记录、生产能力评估、物料平衡分析(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企业地理位置及交通图、厂区平面位置图、设备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 3、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监督检查: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第二类监控化学品销售情况、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情况、监控化学品进出口。 |
根据国家禁化武办检查方案确定的时间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2 |
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省禁化武办) |
否 |
专项检查 |
4 |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使用无线电频率的企业(抽查约20家) |
1.是否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无线电频率使 用批准文件; |
全年 |
现场检查 |
1 |
省工信厅无线电管理处 |
否 |
一般检查 |
5 |
对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企业(抽查约20家) |
1.是否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无线电频率使 用批准文件; |
全年 |
现场检查 |
1 |
省工信厅无线电管理处 |
否 |
一般检查 |
6 |
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企业(抽查约10家) |
1.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包括是否按照型号核准各项参数要求进行生产,是否在产品上正确标注型号核准代码; |
全年 |
现场检查 |
1 |
省工信厅无线电管理处 |
否 |
一般检查 |
7 |
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在工信部没有下达具体检 查任务前,无法确定检查对象数量) |
1.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
4月至12月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 |
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
否 |
专项检查 |
8 |
对建筑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 |
在建建筑工程工地(暂时无法确定检查对象数量) |
1.建筑工程的墙体材料是否使用新型墙材。 2.是否取得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 3.是否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 |
全年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 |
省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否 |
一般检查 |
9 |
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 |
省内水泥生产、运输、储存、使用企业,在建建筑工程工地(暂时无法确定检查对象数量) |
1.是否违规使用袋装水泥。 2.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3.是否施工现场机器搅拌混凝土、砂浆。 |
全年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1 |
省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
否 |
一般检查 |
10 |
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汽车生产企业一致性的行政检查 |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抽查约8家) |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实际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公告保持一致。 |
每季度一次 |
现场检查 |
4 |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
否 |
一般检查 |
11 |
对民用船舶制造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1.《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湘安发﹝2024﹞15号)第八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负责指导民用飞机制造业、民用船舶制造业安全管理,配合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诚信体系建设。 |
民用船舶制造企业(抽查约8家) |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
每季度一次 |
现场检查 |
4 |
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市 |
否 |
一般检查 |
12 |
对民用飞机制造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1.《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湘安发﹝2024﹞15号)第八条⠂༯span>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负责指导民用飞机制造业、民用船舶制造业安全管理,配合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诚信体系建设。 |
民用飞机制造企业 |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
每季度一次 |
现场检查 |
4 |
省工信厅军民融合产业处 |
否 |
一般检查 |
监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