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湖南一混凝土企业被罚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25-10-15 17:06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8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水稳材料拌合站建设项目于2025年3月1日擅自在炎陵县中村瑶族乡**村新屋组*坪**号(原炎陵县鑫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2025年8月1日建成调试生产,厂区安装了600吨稳定土拌合站和HZS180搅拌站两套生产设备。

截至目前,共生产商品混凝土300余立方米,使用水泥11吨、砂子300吨、碎石粒400吨,水稳材料生产线至今未生产。该建设项目至今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最终,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零伍拾陆元整(¥14056.00),限该公司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编辑:侯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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