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是《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目标的一项重要的工程技术措施。为组织实施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建 设 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
国 管 局
中直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编辑: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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