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上峰水泥: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09:50 来源:东方财富

上峰水泥2023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无否决提案,主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2024年证券投资计划、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修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多数票通过,其中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需2/3以上同意,也成功获得通过。......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3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 幢 E 单元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549,545,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4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43,242,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82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6,302,2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5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6,302,29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6,302,2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6592%。 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48,526,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5%;反对 802,5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0%;弃权216,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283,15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291%;反对 802,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38%;弃权 216,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72%。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48,603,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7%;反对 802,5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0%;弃权138,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361,0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651%;反对 802,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38%;弃权 138,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11%。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48,886,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反对 639,3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3%;弃权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43,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438%;反对 639,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52%;弃权 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548,526,0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5%;反对 822,0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6%;弃权197,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283,15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291%;反对 822,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432%;弃权 197,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78%。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546,733,7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84%;反对 2,512,6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2%;弃权29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0,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903%;反对 2,512,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685%;弃权 29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1%。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44,869,1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91%;反对 4,367,7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48%;弃权30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26,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039%;反对 4,367,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042%;弃权 30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48,017,1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9%; 反对 1,219,7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0%;弃权30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774,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539%;反对 1,219,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542%;弃权 30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9%。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44,344,9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7%;反对 5,200,3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6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1,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854%;反对 5,200,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544,344,9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7%;反对 5,200,3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6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1,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854%;反对 5,200,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1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544,470,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5%;反对 5,074,9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3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编辑:CcementAI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股东回报规划、借款额度申请、小额快速融资授权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一致通过,会议合法有效。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无否决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方案、利润分配预案、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预计、保理业务、竞买矿产资源、董事监事薪酬、公司章程修订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福建水泥:福建水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建水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通过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融资和担保计划、日常关联交易及增补董事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会议过程合法有效。

三和管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顺利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所有提案均获高票通过。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会议进行了合法有效的见证。

金圆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圆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年度报告、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授信额度、担保、责任保险和薪酬方案等议案,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未获通过。会议由董事长赵辉主持,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6-0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04

青海省

¥ 441.41
2024-06-04

甘肃省

¥ 382.91
2024-06-04

陕西省

¥ 347.35
2024-06-0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04

云南省

¥ 342.49
2024-06-04

贵州省

¥ 387.76
2024-06-04

四川省

¥ 374.33
2024-06-04

重庆

¥ 337.56
2024-06-04

海南省

¥ 432.19
2024-06-0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0.67
2024-06-04

广东省

¥ 298.50
2024-06-04

湖南省

¥ 326.56
2024-06-04

湖北省

¥ 323.98
2024-06-04

河南省

¥ 334.60
2024-06-04

山东省

¥ 347.69
2024-06-04

江西省

¥ 308.39
2024-06-04

福建省

¥ 295.05
2024-06-04

安徽省

¥ 333.30
2024-06-04

浙江省

¥ 363.18
2024-06-04

江苏省

¥ 342.34
2024-06-04

上海

¥ 347.73
2024-06-04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04

吉林省

¥ 452.78
2024-06-04

辽宁省

¥ 435.38
2024-06-04

内蒙古自治区

¥ 378.18
2024-06-04

山西省

¥ 334.95
2024-06-04

河北省

¥ 364.97
2024-06-04

天津

¥ 408.21
2024-06-04

北京

¥ 389.43
2024-06-05 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