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天山股份: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24/05/16 09:46 来源:东方财富

......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发行20亿元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发行人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股份”)签署的《减值补偿协议》的约定,发行人将以1元总价回购中国建材股份应向公司予以补偿的1,552,931,120股股份,并将按照法律规定将对应补偿的股份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 销 完 成 后 ,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由 8,663,422,814 股 减 少 到 7,110,491,694股,注册资本将由8,663,422,814元人民币变更为7,110,491,694元人民币(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鉴于本次减资规模未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定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48712 (三)债券简称:24 天山 K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债券余额20亿元; 4、票面利率:2.38%; 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4年4月24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5年至2027年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 (四)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期间截止日前(即2024年5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文中信证券联系方式)。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十)中信证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联系人:闫嘉璇、彭雨竹 联系电话:010-60837679 邮编:100026 邮箱:project_tsgf@citics.com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方案 详见附件3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采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表决程序/提出异议程序和效力 (一)倘若本期债券持有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有异议的,应于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期间截止日前(即 2024 年 5 月 24 日前)以电 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 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2)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电子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邮寄或者快递文件送达时间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详见附件 2)。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如若该期间未收到异议函,则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规则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 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将按照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附件 附件 1: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3: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方案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附件 1 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参加新疆天山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 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 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方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 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债券名称 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合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是(选择“是”则 否 无表决权)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 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方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长发集团增持亚泰集团股份至5.08%,但不影响亚泰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增持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从3.38%增加至5.08%,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这是基于对公司经营基本面及未来发展的认可。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打算减持所持股份。

万年青:关于万青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万年青公司宣布,由于股价低于转股价格的70%,万青转债回售条款生效。回售价格为100.329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回售期为2024年8月2日至8月8日。投资者在回售申报期内可选择回售,回售款将于8月15日到账,回售不具强制性。

2024-07-21 其他 公司公告

中材国际: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投资者沟通情况

中材国际2024年上半年新签合同额371亿,同比减少9%,境外市场增长9%,境内减少28%。公司致力于工程、装备、服务三方面协同发展,力争十四五末形成业务新格局。公司强调战略转型,看好海外市场稳定性和国内绿色智能转型带来的市场空间。此外,公司推出“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承诺未来三年现金分红逐年增长。装备业务在整合中寻求增长,聚焦绿色智能转型,目标提升全球市场份额。

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计划进展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吉林亚泰集团1.70%的股份,目前持股5.08%。增持计划尚未完成,可能存在实施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2024-07-22 13: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