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出台首个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2014-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共涉及项目类型14项,项目数199个,总投资11.65亿元。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消减二氧化硫3.46万吨、氮氧化物4.22万吨、颗粒物0.28万吨。......
近日,郴州市出台首个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在方案中,2014-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共涉及项目类型14项,项目数199个,总投资11.65亿元。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消减二氧化硫3.46万吨、氮氧化物4.22万吨、颗粒物0.28万吨。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建筑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污染加剧。2013年,郴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六个监测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均能达到AQI标准二级(良)浓度限值。臭氧、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均有超标现象发生,最严重的为PM2.5,其年均浓度为0.063mg/m3,超过国家标准的0.8倍。目前,郴州市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大气污染发展趋势。
为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公众对大气环境满意率。新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郴州市要在2014年底,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区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的80%。到2017年底,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至近郊。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制的柴油、煤油、人工燃气等高污染燃料。在今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面取缔市城区燃煤锅炉和窑炉任务,逐步淘汰城市主干道临街门店餐饮业蜂窝煤灶、炉,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到2015年,市城区无大型燃煤设施,主干道临街门店餐饮业使用清洁能源。加大火电、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二氧化硫治理力度,强化对火电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
方案中,还加强了扬尘治理和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到2015年底,城市规划区内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统筹城市交通管理,淘汰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减少机动车污染。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等差别价格政策。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编辑:余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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