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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过剩产能需要资本市场

2014/01/31 01:18 来源:证券日报 乔誌东

随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以及近日监管部门出台的面向创业板和新三板,推进小微企业并购重组的各项利好,能极大地推进能源企业、尤其是小微能源企业的并购重组以及“走出去”,进行供给端的有机整合。......

  日前,河北省省长张庆伟立下军令状:“钢铁、水泥、玻璃,新增一吨产能,党政同责,就地免职必须执行。”锵锵誓言,掷地有声,至少让河北乃至全国人民在与雾霾的抗争中占据了“主动”。的确,我国的产能过剩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坚决消化过剩产能,是中国经济实现“升级版”必须应对的重大考验。

  伴随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产能过剩几乎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其中,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的产能过剩矛盾尤其凸出。基于此,2013 年10 月,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旨在指导这些行业及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化解工作。

  其实,如果抛去行业因素,从更宏观的角度来审视产能过剩问题不难发现,产能过剩是每个经济体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经阶段,也是经济体制转型与增长方式转变的阶段性特征。美国在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钢铁行业的大规模兼并收购,此后发生光化学污染也暴露出因产能过剩而带来的环境污染。但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在冷战后成功进行了产业的升级和转型,也同时对过剩的产能进行了消化,从而实现了进一步的飞跃。

  目前,我国工业存在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问题的外在表现为产能过剩,根本上,还是我们过去较长时间更多地依赖投资拉动经济造成的。为此,如果生产能力提升,消费能力却没跟进,于是产能过剩就摆在我们面前。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任务,现在对于中国经济来说,我们主要矛盾不是速度问题,而是质量问题。越是依赖投资,产能过剩就积弊愈深,这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关系。

  如何能消化过剩的产能呢?其实国家早已对此三令五申。去年,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曾采取“组合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度:第一,价格改革。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等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第二,总量控制。有关部门已经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以形成能源消费总量倒逼机制,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第三,实行问责。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第四,盘活存量。在产能总量等量置换的基础上,推行减量置换,确保新上项目产能小于或等于淘汰项目产能。

  值得期待的是,随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以及近日监管部门出台的面向创业板和新三板,推进小微企业并购重组的各项利好,能极大地推进能源企业、尤其是小微能源企业的并购重组以及“走出去”,进行供给端的有机整合。这不仅是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的有力举措,效果值得期待。

编辑:张敏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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