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千万绿色建筑奖金开始申请了

2013/12/17 09:23 来源:东莞时报 冯欢

近日印发的《东莞市发展绿色建筑工作指引》透露,“十二五”期间东莞将建起超过22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而且将在由政府财政投资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档案馆、科技馆、体育馆、研发中心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建筑项目中率先执行国家和省的绿色建筑标准。......

  近日印发的《东莞市发展绿色建筑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透露,“十二五”期间东莞将建起超过22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而且将在由政府财政投资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档案馆、科技馆、体育馆、研发中心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建筑项目中率先执行国家和省的绿色建筑标准。

  不仅如此,东莞还设立一项“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每年1000万元累计三年高达3000万元的奖金额度,用来鼓励和奖励多盖多建绿色建筑。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即日起至2014年1月31日,2013年度的“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开始申请了,报送地址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南城新基社区城市风景街安监站大楼7楼)。

  16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按照计划,“十二五”期间,东莞不仅将新建超过22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而且还将把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东莞的绿色建筑将率先从大型公共建筑开始建设。《工作指引》明确,由政府财政投资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档案馆、科技馆、体育馆、研发中心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建筑项目率先执行国家和省的绿色建筑标准。

  同时,对于东莞的重大项目和重大预备项目以及各镇街(园区)报送的财政投融资项目,选择有代表性的生态园现代产业中心、松山湖现代展示服务大厦等16个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生态城区最高可获奖300万

  因为是头一年开始申报东莞市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所以包括2011年以来获得国家或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都可以申请,而且将优先支持更高节能率的绿色建筑项目。其中奖励资金的70%兑付给建设单位,30%兑付给设计单位,奖励标准则按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奖励标准为:一星级每平方米奖励5元;二星级每平方米奖励10元;三星级每平方米奖励30元,但单项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除了星级绿色建筑,2011年以来获批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称号的项目,也可申请到一次性200万元的资助;而获批省绿色生态城区称号的项目,可申请获得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如果是同时获得的国家、省资金资助的项目,东莞将再分别按1:1、1:0.5比例进行配套,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应用了太阳能光热及水源、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建筑项目,也可申请奖励,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项目已于2011年以来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常运行1个月以上,优先支持更高节能率的项目。资助标准为按合同金额的20%对建设单位予以资助,单位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除此之外,包括已经安装且实施了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的公共建筑项目也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也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编辑:王欣欣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3000万!海螺成立新子公司

3月21日消息,江苏省成立涟水海螺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由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为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部聚焦重点区域,突出“重污染天气应对和达标排放监督”两项任务,协同推进“线上和线下”两个战场工作,2023年秋冬季以来,统筹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业务骨干2400余人,调动属地执法人员9700余人次,开展了8轮大气污染现场和远程监督帮扶,发现问题企业1.6万余家,推动解决涉气环境问题3.2万余个。

“北加南加”成一家!富春控股与金隅新材正式签署股权战略重组合作协议

富春控股集团与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隅新材)就浙江杭加泽通建筑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杭加新材)签订正式股权重组合作协议。

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建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周育先表示,双方业务关联度大、互补性强,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也拥有广阔的合作前景。

住建部副部长王晖到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调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晖到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调研,与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党委书记、会长阎晓峰进行座谈,就建材行业与建筑业紧密连接、协同发展,为社会提供高品质建材及建筑产品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4.78
2024-05-1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0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0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0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0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0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0

四川省

¥ 351.02
2024-05-10

重庆

¥ 331.21
2024-05-10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0

广东省

¥ 312.82
2024-05-10

湖南省

¥ 316.08
2024-05-10

湖北省

¥ 309.90
2024-05-10

河南省

¥ 274.59
2024-05-10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0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0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0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0

浙江省

¥ 332.74
2024-05-10

江苏省

¥ 299.83
2024-05-10

上海

¥ 317.73
2024-05-1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0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0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0

内蒙古自治区

¥ 349.14
2024-05-10

山西省

¥ 315.61
2024-05-10

河北省

¥ 345.41
2024-05-10

天津

¥ 368.21
2024-05-10

北京

¥ 339.43
2024-05-11 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