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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吹响建筑节能改造冲锋号

2013/11/18 16:39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节能减排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而建筑历来是碳排放和能耗大户。......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节能减排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而建筑历来是碳排放和能耗大户。专家分析指出,目前建筑能耗已占我国城市能耗的四成,对于城市林立的第一经济大省广东来说,发展绿色建筑将成为我省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广东的重大战略之一。  

  前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吹响了以发展低碳绿色建筑来加强广东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广东绿色低碳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的冲锋号。 

  粤绿色建筑数量全国第二

  国家分解给广东省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是“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9.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8%,为全国各省份中最高。  

  然而,广东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与能耗已经处于国内较低水平,我省要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面临巨大的压力和困难。节能减排必须向潜力最大的建筑领域求突破。 

  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低碳绿色建筑工作。近年来,在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东省绿色建筑取得了长足发展,全省绿色建筑面积数和项目数均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江苏,为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全省已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达到了123项,总建筑面积1241万平方米,其中2012年新增73项,建筑面积902万平方米。 

  但广东省住建厅专家指出,纵观全省,绿色建筑的发展还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且重视程度不一、财政扶持力度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等,部分地区缺乏对绿色建筑的正确认识。因此,为全面推动我省绿色建筑事业发展,制定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发展绿色建筑促城乡建设升级

  前日,广东省政府在《方案》中再次强调,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转变广东省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今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今年1号文件转发了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对我国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和详细的要求,并明确要求各省份要制定相应的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针对广东省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的实际情况,该省《方案》提出了11项重点工作任务,对国家《行动方案》所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该省住建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请示中,提出了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的5项重点工作,并得到了朱小丹省长和许瑞生副省长的批示。 

  广东省《方案》中的“大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严格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全力打造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断加强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标准化工作”5项工作任务是在《行动方案》的工作原则下确定的,体现了我省的特点和工作创新。其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是在国家《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加以细化,使之更为具体和可操作。

  参与论证我省《方案》的专家、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仕超表示,发展绿色建筑是建筑转型升级的方向,是今后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的重点。它既是解决建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的需要,也是丰富、完善、更新、拓展传统建筑学内涵的需要,是21世纪建筑发展的必然趋势。“广东在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的节点,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方案,可谓大势所趋,正当其时。”

  政策解读

  “十二五”末建成绿色建筑逾4000万平方米

  广东未来建筑的发展将掀起绿色的春风。《方案》中提出了十大重点任务,包括:大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建筑节能环保要求、完善绿色建筑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全力打造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不断加强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规范建筑拆除及建筑废弃物利用。

  上述任务大多由省住建厅牵头,分工共涉及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等十多个省直部门以及各地市政府。

  《方案》提出,以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为重点,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全省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选出1000栋左右作为广东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全省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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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目标

  2020年底建筑能耗力争达发达国家水平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以及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方案》描绘了我省绿色建筑的发展蓝图—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0个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园)区。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全省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30%以上,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同期发达国家水平,公共建筑全面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指出,“十一五”期间,该省建筑能耗占全省总能耗的30%左右。因此,发展低碳绿色建筑,是加强广东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广东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该省低碳绿色建筑的项目数量及面积均位居全国前列。省住建厅数据显示,“十二五”以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下,该省绿色建筑发展较快,目前全省已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达到了123项,总建筑面积1241万平方米,其中2012年新增73项,建筑面积902万平方米,“不过,全省绿色建筑发展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发展条件较好的城市。目前尚有部分地级市还没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起草该《方案》的专家估计,按照目前的发展势头,只要通过适当的政策扶持,我省“十二五”期末累计建成40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行动举措

  2017年全省新建保障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广东省建筑数量庞大,节能改造进展不一,如何找到建筑“绿化”的突破点?

  对此,《方案》明确,以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为重点,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全省新建建筑中的比重。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俊跃认为,这是基于上述建筑使用强度较大,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强度是普通居住建筑的5到10倍,率先推广能体现政府在公共领域向社会垂范建筑节能的意义。

  《方案》具体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广州、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广州、深圳市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

  对上述要求,广东省住建厅牵头研究建立全省联网的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全省重点城市建筑、重点用能单位的建筑能耗进行实时监测,逐步健全全省建筑能耗统计体系。

  广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4年起,广州、深圳之外的其他城市也应逐步提高绿色建筑在保障性住房中的比例,因此在《方案》中提出“其他城市的保障性住房2014年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不得低于25%,以后每年以25%的比率递增”。

  据广东省住建厅专家评估,目前住宅要达到绿色建筑一星标准,增量成本一般不超过50元/平方米,如果在规划和初步设计阶段就开始按绿色建筑标准优化设计,增量成本可以更低甚至不增加成本。“因此该目标对保障性住房的成本增加不大,是完全可行的。”

  此外,广东省还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开展绿色建筑“十百千”工程,打造一批国家、省、市级绿色建筑示范。

  根据《方案》,“十”是指从现有已立项的符合条件的各类城(园)区中,通过自主申报、集中评审的方式,打造10个以上具有岭南特色的绿色生态城(园)区。绿色生态城(园)区50%以上的新建建筑应当达到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准。

  “百”是指打造100家以上建筑节能产品生产和技术服务重点企业,重点扶持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完善我省建筑节能产业链。

  “千”是指从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各类建筑中,择优选出1000栋左右作为广东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制度保障

  纳入干部考核,省财政安排节能资金

  《方案》明确,根据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由广东省住建厅牵头将我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政府,并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已有的相关考评体系,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此外,将绿色建筑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广东省节能减排和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专项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参照广东省的做法,逐级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广东省住建厅专家表示。

  除了严格考核,还有鼓励政策。广东省政府要求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开展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由广东省住建厅会同省国土厅研究制订容积率奖励政策,指导各地在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时明确绿色建筑比例。

  “十二五”期间,广东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建筑节能科技进步。从2013年开始,广东省财政从省节能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对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评价标识制度建设等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对获得国家、省级星级评价标识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具有示范意义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

  广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初步确定从省经信委统筹的省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上述工作,由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和省住建厅共同研究有关资金的使用细则,不另外增加省财政开支。《方案》同时要求各地抓紧制订本地区发展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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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谈亮点

  亮点1

  降低热岛效应实现城市降温

  《方案》:大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研究制订城市热岛效应改造相关技术指引,通过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实现城市整体降温;开展对城市热岛效应的遥感监测和评估分析,编制城市热岛改造计划,推进旧社区低碳生态化改造;每年选取1—2个热岛效应明显的社区开展降温改造,有效降低各类建筑的使用能耗。

  刘俊跃建议,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应从增加城市散热能力,减少城市热量排放两个层面做好规划。一方面要做组团式的规划,注重生态、森林、绿地、绿色建筑物等立体式布局;同时要提高生态环境的自身散热功能,完善城市通风道,加强改造城市下垫面建设。数据显示,当城市绿地覆盖率超过60%,城市热岛效应就会明显减弱。

  杨仕超则认为,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城市局部改造容易,整体改造难度却非常大。所以《方案》中提出通过每年选取1—2个热岛效应明显的社区开展降温改造,“可以通过开展各类建筑使用能耗的检测和节能,由点带面,并结合社区推进的低碳绿色探索,逐层推进。”

  亮点2

  严控空调温度 定额管理能耗

  《方案》: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上,要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建立和完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按绿色建筑要求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早在2007年,国务院就发出《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提出“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杨仕超表示,该标准一直以来执行效果并不好。究其原因,在于缺乏一整套能耗监管制度,不能令监管工作有的放矢。此次《方案》中就专门对此提出了研究制订能耗定额管理制度,确定各类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标准,并以宾馆、商场为重点,逐步向其他公共建筑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对此,刘俊跃介绍,《方案》的重点之一就在于研究建立节能监管体系。主要分为5个步骤,第一是进行能耗统计,也就是摸底,从人群中“找胖子”。第二是审计,所谓审计,就是从找出的“胖子”中挑选一定数量的“胖子”进行诊断,做方向性的原因分析。第三是能耗公示,及时公布能耗数据,让公众及时获知,以此来为企业、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形成社会压力。第四是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目的在于及时分析发现能耗出现在哪些环节。最后就可针对能耗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节能改造。

  亮点3

  推建筑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

  《方案》:要积极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制订我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或技术导则,在2015年底前建立较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

  刘俊跃表示,从广东的资源特点来说,更多是需要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资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他留意到,《方案》中,广东有针对性地提出,制订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或技术导则,在2015年底前建立较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同时组织应用技术研究,将技术成果公开供社会免费使用。“这就为日后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运用打通了道路,也有利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的运行和维护。”

  同时,以示范项目为龙头,然后再重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通过对节能效果及示范带动效应较好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可以有效巩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成果,推进广东绿色生态文明的建设”。

编辑:王欣欣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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