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全文)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总经理和非公开发行事项。......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总经理和非公开发行事项。在会议审议该等议案之前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我们认为张伟先生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伟先生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条件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本次公司向中联水泥定向发行4800万股股票,有利于公司在河南区域与中联水泥强强联合,以股权合作推动业务合作;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独立董事:盛杰民 朱永明 杨钧
2013年10月18日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