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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3/09/11 08:4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满足印尼南加里曼丹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印尼海螺持有其95%股权,以下简称“南加海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印尼海螺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2,500万美元贷款,以对南加海螺进行现金增资或借款给南加海螺的方式支持其项目建设。......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印尼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印尼海螺”)

  本次担保金额:2,500万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0

  本公司:指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印尼南加里曼丹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印尼海螺持有其95%股权,以下简称“南加海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印尼海螺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2,500万美元贷款,以对南加海螺进行现金增资或借款给南加海螺的方式支持其项目建设。2013年9月1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由本公司为印尼海螺此次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同日,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签署了《外汇资金贷款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印尼海螺是本公司与昌兴物料(国际)有限公司(“昌兴物料”)共同出资在印度尼西亚设立的一家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印尼海螺75%股权,昌兴物料持有印尼海螺25%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章明静女士;主要业务为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印尼海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45,514,311,574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15,840万元);负债总额为2,903,434,372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187万元);净资产为242,610,877,202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15,653万元);净利润为-2,395,887,988印尼盾(折合人民币约-155万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签署的《外汇资金贷款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印尼海螺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的2,500万美元10年期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印尼海螺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签署的《外汇贷款合同》项下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昌兴物料按照其持有印尼海螺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借款金额625万美元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财务等专业部门评估,认为印尼海螺贷款理由充分,贷款资金将用于南加海螺项目建设,且印尼海螺资信状况良好;为此,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印尼海螺的此次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7,192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的2500万美元),均为本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5%;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印尼海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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