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独家]水泥违建项目之帐理应已清楚

2013/08/06 14:11 来源: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即使是查办贪污、受贿之类其隐蔽性强的案件,举报有一定的作用,但也仅是线索之一。对水泥项目可以说没有什么隐蔽性,完全可以通过自上而下清查途径来解决,况且需清查项目数量也不算大。至于发动行业广大群众举报违规项目只能作为辅助手段而已及有助于形成业内遵纪守法氛围而已。......

  违规在建项目有几多,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有没有底?答案应该是基本有数。

  今年892号文件明确,各地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要将违规在建项目清理情况于6月底前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何为违规在建项目,文件定为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项目。现在已是8月,所以,违规在建项目应该有底了。

  违规已建成项目有几多,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有没有底?答案也应该是基本有数。

  首先,行业组织对水泥生产线现有多少条,每年新建成投产多少条都清清楚楚;

  其二,2009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水泥、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水泥项目清理范围是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投产的在建项目、已核准未开工项目。处理办法为,对各省市自治区已核准未开工的水泥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须经国家发改委组织论证和核准。对所有拟建的水泥项目各省、区、市一律不得核准。须按投资管理规定和程序,由各省、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报国家发改委论证和核准。也就是在2009年9月30日以后新开工水泥项目必须有国家发改委核准文件;

  其三,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投产的在建项目按通知要求,经清查合格,建成投产的项目为合规项目;如清查不合格的,继续建设并建成投产的也应属违规项目;

  其四,凡在2009年9月30日以后投产的项目,除去其二所列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和其三经清查合格的外,其他投产项目的合规性就该有疑问了。

  再说,水泥项目需要占地好几百亩,现在遥感技术都能用来查城市内违章建筑,这水泥项目隐身不了吧!按报道数据,到2012年止,全国共有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1637条,其中,自2009年38号文件下达后,新建成629条。还有报道2012年在建生产线有216条。加上2013年新开工的,把这600多条生产线滤一遍,帐不就有了。即使有漏网之鱼也只是个别的。

  近日,《中国水泥网》以题为“工信部:违规新增水泥产能达8亿吨”转载了《人民网》消息(原题为“我国违规新增水泥产能达8亿吨 金隅股份等名列淘汰名单”)。消息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透露,由于缺乏对违规审批项目有效的约束和责任追究制度,产能过剩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国务院相关部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违规新增水泥产能8亿吨。

  看来,投资主管部门对违规水泥项目已经心中有数。如以当前日产5000吨熟料主流规模水泥生产线估算,违规生产线则要在400条以上。差不多占自2009年38号文件下达后,新建成的629条的2/3,占比够高的。

  作为广大从事水泥工作者一为事业,二为饭碗,不可能在求职时首先要求招聘方出具生产线项目核准文件,确认受聘单位生产线是否合规。在项目合不合规上,信息是不对称的。而能接触到项目“秘密”的人少之又少,且多为企业高管,通常也不可能与老板“翻脸”,砸自己的饭碗。

  即使是查办贪污、受贿之类其隐蔽性强的案件,举报有一定的作用,但也仅是线索之一。对水泥项目可以说没有什么隐蔽性,完全可以通过自上而下清查途径来解决,况且需清查项目数量也不算大。至于发动行业广大群众举报违规项目只能作为辅助手段而已及有助于形成业内遵纪守法氛围而已。

编辑:刘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4.78
2024-05-10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0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0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0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0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0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0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0

四川省

¥ 351.02
2024-05-10

重庆

¥ 331.21
2024-05-10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0

广东省

¥ 312.82
2024-05-10

湖南省

¥ 316.08
2024-05-10

湖北省

¥ 309.90
2024-05-10

河南省

¥ 274.59
2024-05-10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0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0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0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0

浙江省

¥ 332.74
2024-05-10

江苏省

¥ 299.83
2024-05-10

上海

¥ 317.73
2024-05-10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0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0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0

内蒙古自治区

¥ 349.14
2024-05-10

山西省

¥ 315.61
2024-05-10

河北省

¥ 345.41
2024-05-10

天津

¥ 368.21
2024-05-10

北京

¥ 339.43
2024-05-11 18: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