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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关于财政补贴的澄清公告

2013/06/26 14:14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亚泰集团关于财政补贴的澄清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近日,部分媒体报道了亚泰集团四年吃“财政饭”5.2亿元、黑龙江省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吉林省舒兰市亚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获得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事宜。针对上述报道内容,公司进行了详细的澄清说明。

  一、传闻简述

  近日,部分媒体报道了亚泰集团四年吃“财政饭”5.2亿元、黑龙江省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吉林省舒兰市亚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获得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事宜,主要内容为:根据近日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黑龙江省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吉林省舒兰市亚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中,在不符合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的条件下,分别违规获得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1,080万元、123万元。

  二、澄清声明

  1、亚泰集团近四年获财政补贴情况:亚泰集团2009至2012年度收到财政补贴和税费返还5.2亿元,均取得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公司已在历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2、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情况:200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精神,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哈水”)对属于国家规定的落后水泥产能的4条干法中空窑进行了淘汰,淘汰资产净值1,568.77万元,总计淘汰落后产能105万吨,此4条生产线及所属设备在2007年3月前已全部破坏性拆除完毕。2007年至2011年期间,由于奖励资金始终未拨付到位,亚泰哈水连续三年对淘汰落后产能申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进行了补报,2011年12月21日,获得黑龙江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1 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建)[2011]628 号)批准,给予亚泰哈水奖励资金1,080万元。亚泰哈水先后于2011年1月24日、2012年1月19日和2012年8月8日分别收到奖励资金44万元、780万元和256万元,合计1,080万元,2011年度计入“营业外收入”44万元,2012年度计入“营业外收入”1,036万元。亚泰哈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符合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相关政策,公司将获得的1,080万元奖励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符合财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3、吉林省舒兰市亚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情况:吉林省舒兰市亚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在股权、资产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编辑:管旋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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