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发布安徽省2024年12月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安排及要求的公告
关于发布安徽省2024年12月份核技术利用
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安排及要求的公告
依据《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年 第5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9号),现将我省2024年12月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计划和相关要求发布如下:
一、考核计划:
二、考核人数:每场40人。
三、考核报名:请各位考生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HJSLY”报名,报名注意事项及网络学习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四、考核结果公布时间:每场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五、考核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60号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东门进:国检集团安徽公司办公楼一楼(合肥公交站:卫岗,公交车有4路、14路、41路、60路、111路、116路、134路、135路、163路、235路、702路、705路、B1、B2等)。
六、落实相关考核要求:
1.考生进院须持身份证(核对本次报名考核名单)。
2.在国检集团安徽公司办公楼一楼门口设置等候区,考前半小时方可进场。
3.考生进出水泥研究设计院路线:从徽州大道东门进院,直行80米,步行可达到“国检集团安徽公司”办公楼。
4.考核地点联系人:施学宝 13145511111
七、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考核的相关要求:
(一)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报名参加本公告发布的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生态环境部已针对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知识组织编制了参考试题库及考核规则,并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和辐射安全培训微信公众号(“辐射安全培训”)公布。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参考试题库中按照考核规则选取题目,对本单位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留存考卷及相关资料备查。
(二)仅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自行组织考核后,单位在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时,申请书面材料中应补充一份Ⅲ类射线装置从业人员考核信息表,表内应含自行考核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部门、考核时间、考核成绩等信息;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申请许可证时,上述人员在信息录入时按如下方式办理:
应在“辐射工作人员”模块录入人员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记录”中填入自行考核信息,其中证书编号可以填“自主考核”,培训机构可以填本单位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均填写自主考核当天日期,学时填写1。
八、后续考核计划,我厅将继续通过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及时发布。
感谢社会各界对考核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向我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咨询,联系电话:0551-62376605。
附件:
1.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考核专业分类参考目录(2021年版,报名考核前请先对照该目录明确自己的报考专业):fushe.mee.gov.cn/index.php?m=Index&a=newsdetail&cate=7&nid=80&examlist=examlist&npage=1
2.考生报名照片尺寸与质量要求(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应满足该要求,否则可能造成报名信息审核不通过):fushe.mee.gov.cn/index.php?m=Index&a=newsdetail&cate=8&nid=51&examlist=examlist&npage=1
3.网络学习资源地址:
(1)网页版:fushe.mee.gov.cn/index.php?a=course&m=Index
(2)手机版:在“哔哩哔哩(bilibili)”app中搜索“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学习。
4.2022年新增题库学习资源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Qp5uBE_08DmUsB4AFOB8NA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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