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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工资竟比平时低 注意合同中对加班的约定

2013/03/18 17:16 来源: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也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在南京谋士人力资源公司主办的权威解析会上,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剖析了用人单位一些隐蔽手段拉低工资的案例。会上还透露,人社部门将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现有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其派遣使用劳动者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规范行动。......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也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在南京谋士人力资源公司主办的权威解析会上,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剖析了用人单位一些隐蔽手段拉低工资的案例。会上还透露,人社部门将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现有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其派遣使用劳动者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规范行动。
  春节加班工资竟比平时低
  “春节放假7天,我加了头三天的班,可是每天才给我182.1元,3天就拿了546.3元,这还是3倍工资后算下来的,让我太失望了。”市民丁先生反映,他平日每个月收入有4500多元,平均一天的工资差不多就有200块了,“为什么加班费还远不如平常上班工资高?”
  对此,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有的企业利用最低工资标准在加班费上做文章,企业将最低工资作为加班费基数,导致加班工资甚至低于正班工资。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问题,引发了很多的劳动争议。有些单位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刻意地片面解读法规,将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约定为加班工资基数。有的还将员工的工资分开,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单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基数。
  相关人士提醒劳动者,现在正是签劳动合同的高峰时期,大家要注意合同中对于加班工资标准的约定内容,因为《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半年完成劳务派遣整顿
  今年7月1日,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正式实施。“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修改,修改的内容都是和劳务派遣相关。”该负责人介绍说,当前企业比较热衷使用劳务派遣工,主要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以及退出机制较灵活。《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该条款并未对非“三性”岗位实施劳务派遣作禁止性规定,这就让不少用工单位钻了空子,使得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
  修正案则将“三性”工作岗位范围进一步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可以由派遣工替代工作。这一决定从政策上杜绝了劳务派遣滥用现象。此外,还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按照人社部的部署,江苏将用半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准确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基本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对清理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编辑:方运田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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