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海外新能源市场!中材海外与通威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5月9日,中材海外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威股份”)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即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发改电[2011]299号)中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煤最高限价的有关规定,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这将给水泥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当前发电用煤(以下简称“电煤”)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解除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具体做出了三方面的要求:
一、解除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鉴于当前电煤供需逐步趋缓、电煤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即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发改电[2011]299号)中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煤最高限价的有关规定,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
二、进一步做好煤炭价格监测工作
解除对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后,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监测工作,特别是电煤价格监测,进一步完善电煤生产经营情况监测制度,建立电煤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山西、内蒙古、陕西等主要产煤省(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按月监测主要煤炭生产企业的电煤结算价格、产量、热值、成本等情况。若电煤价格出现非正常变化,要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
三、切实加强电煤市场监管
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电煤市场的监管,切实做好对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各类违规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地方各级政府不得采取行政手段不正当干预企业煤炭供销等经营活动。严禁企业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控制煤价;不得采取降低热值、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不得哄抬煤炭价格。对煤炭经营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编辑:zhouliqun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热门品牌价格
地区频道价格
5月9日,中材海外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威股份”)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刘华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众志成城全力以赴降成本:一是要降低配料成本;二是要降低指标成本;三是要降低专业管理成本。
控制好成本,提高自身竞争力才能在这一轮大洗牌中生存下来,而智能化在这一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