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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上报今明两年投资情况

2008/12/18 00: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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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中央企业投资情况,国务院国资委16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上报2008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09年投资计划。

  按照通知要求,中央企业需在明年1月31日前报送2008年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产权投资)的总体完成情况,如计划投资总额、完成投资总额、主业投资和非主业投资方面的信息。

  除了总体完成情况,中央企业还需要具体说明重点投资项目的完成情况,包括总投资、自有资金、截至上年底完成投资等。

  中央企业还需就2008年投资监管情况,如对投资风险控制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进行说明,并分析投资效果,说明是否对国民经济发展,或对企业结构调整、主业发展、创新能力的提高、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促进作用。

  此外,中央企业还需上报2009年投资计划的总体情况及结构分析,并针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经济发展中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提出在改善投资管理方面的对策。

  在15日举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谈到明年工作重点时,强调中央企业必须加强投资管理,并表示国资委将加强对中央企业非主业投资的考核管理,引导企业进一步聚集主业。

  早在今年年中,李荣融就曾对部分中央企业过强的扩张冲动提出警告,要求“不符合主业投资方向的坚决不准搞,超出自身投资能力的坚决不许搞,投资回报率太低坚决不能搞”。

  据统计,根据中央企业年初上报的投资计划,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2008年达到2.2万亿元,增长速度达36.7%;国资委重点跟踪的38家中央企业上半年投资同比增长16.9%,而38家以外的中央企业投资增长达98.9%。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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