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不达标,多栋楼拆除!住建部追责一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住建部 ·

2021年7月2日,住建部下发《建督罚字〔2021〕40号》,追责一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建督罚字〔2021〕40号

天津市房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原天津市建委所属市质安总队在对河西区监管的建设项目开复工抽查中发现,粤翠名邸项目10号楼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和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依据复核验算混凝土强度取值和原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模型,逐栋逐层逐部位逐节点对已施工的1-19号楼、19A号楼和地下车库进行了结构安全验算。根据设计复核及专家组论证意见,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和目前已完工部位,从技术角度认为需拆除的栋号为1号楼、2号楼、5号楼、10号楼、19号楼、19A号楼地面以上建筑,不含地下车库。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粤翠名邸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津政函〔2019〕42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你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企业资质出借给自然人,未履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未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存在混凝土施工期间随意加水、养护不到位及混凝土强度检验造假等问题;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真实,与工程进度不同步;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令,导致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失控。

我部于2021年3月11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1〕10号),你单位于2021年3月2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

编辑:梁爱光

监督:18969091791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联系电话:18969091791,邮箱:news@ccement.com。

相关话题

  1. Q:新成立的混凝土公司有哪些?
    近日新成立4家混凝土公司,分别是黑山县启辰商砼有限公司、金华龙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洛阳商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定边县森泓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2. Q:华新建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什么?
    华新建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7项议案,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后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4项议案。
  3. Q:华新参天工业园墙材工厂开发的古建青砖有什么特点和市场表现?
    华新参天工业园墙材工厂开发的古建青砖色泽自然,抗压耐磨、抗冻融、抗风化性能优异,适配场景广。上市即获首批20万块订单,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建材方案。
  4. Q:哪4家混凝土企业因质量不达标被罚,合计罚了多少?
    定远县鼎力、普达,亳州市利辛县万佛,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华维4家混凝土企业因质量不达标被罚,合计约57.76万元。
  5. Q:哪4家商品混凝土企业因质量问题被罚,罚了多少?
    4家企业合计被罚超57万元,包括定远县鼎力商砼被罚没1.85万元、定远县普达罚没1.48万元、亳州利辛县万佛罚没4080元、赣州华维罚没54.2万元。
2026-05-30 14:03:27